
[historiographer] 被任命撰写一个国家、集团或机构的历史或系统地记载它们的人;也指古代朝廷中负责整理编纂前朝史料史书和搜集记录本朝史实的官员
主管文书、典籍,并负责修撰前代史书和搜集记录当代史料的官员。《史记·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 秦 记皆烧之。” 晋 杜预 《<春秋经传集解>序》:“《周礼》有史官,掌邦国四方之事,达四方之志。” 唐 韩愈 《进<顺宗皇帝实录>表状》:“监修 李吉甫 授臣以前史官 韦处厚 所撰先帝实録三卷。” 刘师培 《文说·记事》:“皇古学术,溯源史官,记动记言,实惟史职。”
史官是中国古代专司历史记载与编纂的职官称谓,其核心职责包括记录君主言行、编纂国家典章、保存文献档案。据《汉语大词典》释义,史官指“掌管记载史事的官员”,最早可追溯至商周时期的“贞人”与“作册”。
从职能演变看,史官体系经历了三个阶段:先秦时期以“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为分工(《礼记·玉藻》),汉唐时期形成专职修史的“著作郎”“起居舍人”制度,宋元以后逐步纳入翰林院体系。典型职责涵盖编修《起居注》、纂辑《实录》、主持《会典》三大要务,其中《起居注》需“凡天子动作之事皆书,以授著作官”(《唐六典》卷九)。
著名史官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提出“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修史理念,其《史记》开创纪传体范式;班固《汉书》确立断代史体例,均体现史官“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现代学术机构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延续了史官文化脉络,从事系统性历史研究(官网:cass.cn)。
国家图书馆藏《历代职官表》显示,清代史官建制最为完备,设国史馆总裁、提调等职,采用“长编法”编修史料。现存台北故宫博物院《清史稿》原始档案,可作为研究史官制度的实物佐证(检索系统:npm.gov.tw)。
“史官”是中国古代设置的专职记录和编撰历史的官职,其职责与历史演变如下:
史官是负责记录国家大政、帝王言行,并编纂史书的官员。其名称与分类因朝代而异,但核心职能始终围绕历史记载与传承。
记录与编纂
规谏与监督
史官可要求百官规诫帝王过失。例如,西周史官辛甲曾命百官“箴王缺”(指出君王缺点)。
文化传承与决策参考
除记录历史外,史官还参与天文、祭祀等事务,并为统治者提供历史经验参考。
史官以“直笔”为准则,不畏强权如实记录。例如,春秋齐国史官连续三人因坚持记载“崔杼弑君”被杀,第四人仍秉笔直书。这种精神成为后世史官的典范。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朝代史官制度或代表人物(如司马迁),可参考权威历史文献或百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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