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帖经。《新唐书·选举志上》:“凡明经,先帖文,然后口试,经问大义十条,答时务三道,亦为四等。”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四》:“ 唐 朝初,明经取通两经。先帖文,乃案章疏,试墨策十道。”参见“ 帖经 ”。
帖文是汉语中具有双重语义范畴的复合名词,其内涵随时代语境演变呈现动态特征。从构词法分析,"帖"原指书写载体的简帛或纸本,《说文解字》释为"帛书署也"(来源: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后衍生出文书、字帖等义;"文"则指文字记录或文章,二者结合构成特定语义组合。
在古代汉语体系中,《汉语大词典》记载帖文特指"官方文书"(来源:上海辞书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常见于明清文献,如《警世通言》中"府县帖文相请"即指官方征召文书。这种用法延续至近现代,台湾《教育部异体字字典》仍保留"公文凭证"的释义。
现代语义拓展主要体现在网络语境,《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增补"通过互联网发布的文字信息"(来源: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三版),如社交媒体动态、论坛讨论等数字化内容。该词义项于2012年被收入《两岸通用词典》,确立其作为网络时代新语汇的合法地位。
语言学视角下,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显示,在吴语区和粤语区仍保留"张贴告示"的传统用法,与网络义项形成方言与共同语的历时共存现象。这种语义叠合现象印证了汉语词汇系统强大的包容性。
“帖文”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含义,需结合历史背景和现代用法进行解释:
古代科举考试术语
指“帖经”,是唐代科举考试中的一种形式。考生需填补经书中的空白部分,测试对经典文献的熟悉程度。如《新唐书》记载:“凡明经,先帖文,然后口试”。此用法多见于历史文献,与古代教育制度相关。
现代日常用语
指张贴在公共场所的文字或图画,用于传递信息。古代因缺乏现代通讯工具,人们常在村庄、市场等地的墙壁上张贴通知或告示。现代语境下,可泛指公告、启事等公开文字内容。
词源与发音
读音为“tiē wén”或“tiě wén”,具体取决于方言和语境。汉字“帖”有顺从、妥帖之意,引申为固定张贴的文字。
近义词与关联概念
若需进一步了解古代科举制度或具体文献出处,可参考《新唐书·选举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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