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田法 ”。
“田灋”是“田法”的古字写法,其中“灋”为“法”的古体字。在汉语词典角度,其详细含义可从以下方面阐释:
字形结构
“灋”由“氵”(水)、“廌”(獬豸,传说中能辨曲直的神兽)、“去”三部分组成,象征法律如水般公平,神兽裁断是非后去除邪恶。该字形最早见于金文,是“法”的原始形态。《说文解字·廌部》载:“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田”为象形字,本义指耕种的土地,引申为农业活动。
词义定义
“田灋”即“田法”,指古代国家制定的关于农田管理、土地分配、赋税征收及耕作制度的法规体系。其核心是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农业生产关系,如《汉书·食货志》所述“理民之道,地著为本”,故需“正其经界”以定田制。
井田制的法律实践
西周时期推行“井田制”,将土地划分为“公田”“私田”,农民需先耕公田再治私田。孟子·滕文公上》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此制度本质是土地国有制下的田法框架。
战国田制改革
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废除公田私田界限,允许土地买卖(《史记·商君列传》)。秦国《田律》规定播种量、田间管理要求,如“雨为澍,及秀粟,辄以书言澍稼、秀粟及垦田暘无稼者顷数”,体现法律对农业生产的精细管控。
从专称到泛称
秦汉后,“田法”逐渐泛指农业领域的一切法规。如唐代《田令》规定授田标准,元代《农桑辑要》以政令推广农业技术,均属广义田法范畴。
法律思想体现
“田灋”承载古代“以农为本”的治国理念。《商君书·垦令》强调“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通过法律激励农耕,巩固国家经济基础。
“田灋”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词汇,其含义需结合不同来源进行综合解释,主要存在以下两种释义方向:
部分资料提到“田灋”可形容容貌或身材丑陋(如),解释为“田”指农田、“灋”指妇女头发,比喻像杂草般杂乱难看。但此释义未见于权威古籍或词典,可能为现代引申或误传,建议结合具体语境进一步考证。
“田灋”的核心含义与古代田猎、农耕法规相关,而形容外貌的用法需谨慎对待。如需深入考证,可查阅《说文解字》等古籍或权威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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