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英词典

剥夺公权英文解释翻译、剥夺公权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attainder; attaint; loss of civil right; proscription

分词翻译:

剥的英语翻译:

pare; peel; shell; skive
【机】 strip

夺的英语翻译:

contend for; deprive; seize; take by forces; wrest

公权的英语翻译:

public right
【法】 public right

专业解析

"剥夺公权"是法律术语,指司法机关依法取消公民享有的特定公共权利。其英文对应词为"civil death"或"deprivation of civil rights",在普通法系中指代对严重犯罪者的民事权利限制。该概念在中西方法律体系中存在双重内涵:

一、中国法律框架下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条,剥夺公权特指"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四项核心内容:(1)选举与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等宪法自由;(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资格;(4)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资格。该刑罚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执行期限为1至5年,终身剥夺情形仅适用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

二、英美法系中的历史演变 英国1215年《大宪章》第29条确立的"公民权剥夺"制度(attainder),最初作为对叛国者的特殊惩罚,包含财产没收、血统玷污等严酷后果。美国宪法第3条第3款限制该刑罚仅适用于叛国罪,现代司法实践中已被废除,但其法理精神仍影响着资格刑的适用。

三、现代法律实践特征

  1. 附属性刑罚:需依附主刑适用(死刑/无期徒刑除外)
  2. 权利限制范围: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处罚研究》指出其不影响基本民事权利
  3. 恢复机制:执行期满自动恢复,但《公职人员任职条例》规定特殊岗位有任职限制期

该术语在《元照英美法词典》中被注解为"法律拟制的公民身份消灭",而《布莱克法律词典》强调其现代适用主要聚焦于特定职业资格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该刑罚不涉及受教育权、继承权等基本民事权利。

网络扩展解释

剥夺公权(又称“褫夺公权”)是刑法中的一种资格刑,指剥夺犯罪者参与公共事务及享有特定政治权利的处罚措施。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1.基本定义与法律性质

剥夺公权属于资格刑,通过限制犯罪者的公法权利实现惩罚目的。在我国《刑法》中,该刑罚体现为“剥夺政治权利”,主要针对危害国家管理或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2.被剥夺的具体权利

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被剥夺的权利包括:

3.适用方式

4.期限分类

5.相关说明

术语“褫夺公权”与“剥夺公权”含义相同,均为剥夺公职资格、选举权等权利的表述。不同国家对此类权利的限制范围可能存在差异,但核心内容集中于公共参与资格的限制。

如需进一步了解法律条文细节,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分类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览...

阿-希二氏变形白雪伊蚊傍轴区遍布标号变量表型模拟船舶检查断路绕组发证单位阁员职务国际债务余额锅炉额定蒸发量火泥砖架空输送机节缓冲器介质电阻金属孔眼良姜精裂细胞频谱响应棋谱热棒软脂酸锂渗移速度数字交换思想被窃妄想听语遗忘投机套利或套汇公司腕尺侧副韧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