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elegraphic authority
telegraphy
【电】 telecommunication
the authorities
"电信当局"是中文法律及行政管理领域中对国家或地区通信监管机构的统称,其英文对应术语为"Telecommunications Authority"。该术语指由政府授权行使电信行业监管职权的官方机构,核心职能包括频谱资源分配、通信网络标准制定、市场准入审批和用户权益保障等。
根据国际电信联盟(ITU)《无线电规则》的定义,电信当局需承担三项法定职责:第一,依据《电信法》对基础/增值电信业务实施行政许可;第二,制定并执行无线电频率划分表,如我国工信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第三,监督电信服务质量,处理用户申诉,典型案例包括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OFCA)定期公布的运营商服务评级报告。
在技术标准层面,电信当局通常牵头制定强制性行业规范。以5G网络建设为例,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发布的《5G网络设备进网技术要求》明确规定了基站设备的射频指标、网络安全等参数,相关技术规范可在工信部官网查询原始文件。跨国通信协调方面,各国电信当局通过国际电信联盟(ITU)平台开展频率协调,如中美两国通信监管部门定期举行的卫星轨道位置协调会谈。
“电信当局”是一个复合词,需结合“电信”和“当局”两部分理解:
综合定义:电信当局指负责规划、监管和协调电信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在我国现为“通信管理局”等机构。
根据相关描述,其职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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