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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体系英文解释翻译、大陆法体系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经】 civil law system

分词翻译:

大陆的英语翻译:

continent; landmass; mainland
【法】 mainland

法的英语翻译: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医】 method
【经】 law

体系的英语翻译:

setup; system
【计】 hierarchy system
【化】 system
【经】 system

专业解析

大陆法体系(Civil Law System),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或法典法系,是当今世界两大主要法律体系之一(另一为普通法系)。其核心特征在于以系统化的成文法典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强调法律的逻辑性和体系化编纂。以下从汉英词典角度对其关键要素进行解释:

一、核心定义与术语对照

二、核心特征

  1. 法典化(Codification)

    法律规则被系统编纂为综合性法典(如民法典、刑法典),形成层级分明的法律体系。例如《法国民法典》(1804年)和《德国民法典》(1900年)是该体系的典范。

  2. 法官的有限裁量权

    法官主要依据法典条文裁决案件,判例通常不具有正式约束力(除特定最高法院判决外),区别于普通法系的“遵循先例”原则。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法律信息研究所指出,大陆法系法官的职责是“解释而非创造法律”。

  3. 演绎推理(Deductive Reasoning)

    司法审判采用从一般法律规则到具体案件的演绎逻辑,而非普通法系的归纳推理模式。

三、历史起源与发展

四、地域分布与代表国家

主要分布于欧洲大陆(如法国、德国、意大利)、拉丁美洲(如巴西、墨西哥)、亚洲(如日本、韩国)及部分非洲国家。中国法律体系虽具本土特色,但整体框架亦属大陆法系范畴。

五、与普通法系的区别

对比维度 大陆法系 普通法系
主要法源 成文法典 判例法(Case Law)
法官角色 适用法律 创制法律规则
法律推理模式 演绎推理 归纳推理
法律体系结构 部门法分立(民法、商法等) 法律统一性较强

六、权威定义参考

牛津法律词典将其描述为:“以罗马法为基础,通过全面法典构建法律秩序的传统,核心在于法律的可预见性与系统性。” 这一特征使其在商业合同、物权制度等领域具有高度稳定性。


来源说明:

  1. 《元照英美法词典》对"Civil Law System"的释义
  2. 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法律信息研究所(LII)关于大陆法系的特征分析
  3. 世界法律信息学会(WorldLII)对《拿破仑法典》历史影响的评述
  4. 牛津法律词典(Oxford Law Dictionary)对大陆法系的定义

网络扩展解释

大陆法体系(又称大陆法系,Civil Law System)是以成文法典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其特点和发展脉络如下:


一、定义与起源

  1. 基本定义
    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通过法典化形式构建的法律体系,强调法律的系统性、逻辑性和稳定性。它也被称为“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或“法典法系”。

  2. 历史渊源
    起源于古罗马法,经中世纪罗马法复兴运动发展,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里程碑,形成法国支系和德国支系。


二、核心特征

  1. 法典化与成文法主导
    法律规则以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典或法规为主,判例仅作为参考,不具备正式法律效力。典型代表如《民法典》《刑法典》等。

  2. 继承罗马法传统
    吸收了罗马法的原则和制度(如物权、契约、法人制度),并沿用其法律分类方法(公法/私法、人法/物法/诉讼法)。

  3. 法官角色受限
    法官主要职责是严格适用法律条文,而非通过判例创造法律。

  4. 法律推理方式
    采用演绎法,从抽象的法律原则出发,推导具体案件结论。


三、主要分支与影响范围

  1. 两大支系

    • 法国法系: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强调个人权利,反映自由资本主义特点。
    • 德国法系:以《德国民法典》为基础,注重国家干预和社会利益,适应垄断资本主义需求。
  2. 地理分布
    主要影响欧洲大陆(法、德、意、西等)、拉丁美洲、非洲部分国家及东亚(如日本)。中国清末至民国时期的法律改革也以大陆法系为蓝本。


四、优势与不足

  1. 优势

    • 法律统一性强,稳定性高,便于公众理解和遵守。
    • 逻辑严密,体系完整,减少司法任意性。
  2. 短板

    • 僵化性:成文法难以及时适应社会变化。
    • 法官能动性受限:缺乏通过判例填补法律漏洞的灵活性。

五、与其他法系的区别

与英美法系(普通法系)相比,大陆法系以法典为核心,法官角色被动,而普通法系依赖判例,法官可通过解释创制法律。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国家的法律实践或法典内容,可参考来源(世界五大法系)和(中国企业出海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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