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grant of representation
【经】 proxy; represention rights
grant
【经】 award
代表权的授与(Grant of Representation)是法律与商业领域的重要概念,指一方(授权人)通过法定程序将自身权利或职责委托给另一方(代表人)行使的行为。该术语在汉英词典中对应英文“grant of representation”,常见于代理法、公司治理及国际商务场景。
定义与性质
代表权的授与强调授权行为的正式性与法律效力,需通过书面协议(如授权委托书)明确权限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1条规定,民事主体可通过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但人身专属权利除外。
适用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定代表人行使决策权(《公司法》第13条)、诉讼代理人参与司法程序(《民事诉讼法》第49条)、国际商务谈判中的代理授权等。
生效要件
(注: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现行有效法律条文及国际法律文件进行释义,具体个案需以司法机关解释为准。)
"代表权的授与"指将代表某一主体(如个人、机构或法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资格正式赋予他人的过程。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法律特性
实际应用
注:现代法律文书中多使用"授予"替代"授与",但二者核心含义相通,均指向权力的合法转移。具体实施需遵循《民法典》等法规对代理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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