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合理怀疑的证明英文解释翻译、超过合理怀疑的证明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经】 proof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分词翻译:
超过的英语翻译:
exceed; excess; overrun; preponderate over; surpass
【医】 hyper-
【经】 overbalance
合理的英语翻译:
in reason; with reason
怀疑的英语翻译:
doubt; suspect; wonder; challenge; disbelieve; reflect; dubitation; question
suspicion
【法】 call sb. sth. in question; distrust; dubitante; in dubio; suspect
suspicion
证明的英语翻译:
prove; certify; argue; demonstrate; justify; manifest; testify; vouch
【计】 proofness; proving
【化】 proofing
【医】 certificate; certify; proof
【经】 attest; attestation; authenticated; authentication; certification
certify; testimony
专业解析
"超过合理怀疑的证明"的汉英词典释义与法律解析
在法律语境中,“超过合理怀疑的证明”对应的标准英文术语是Proof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核心释义:
这是刑事诉讼中公诉方(控方)必须达到的最高证明标准。它要求控方提供的证据必须达到如此强有力、如此令人信服的程度,以至于陪审团或法官在理性思考后,对被告人有罪的事实不存在任何具有合理依据的怀疑(Reasonable Doubt)。只有当证明达到这个标准时,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关键要素解析:
- 最高证明标准: 区别于民事诉讼中常用的“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或某些行政程序中的“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证据”(Clear and Convincing Evidence)标准,“超过合理怀疑”是英美法系刑事审判中要求最严格、最难达到的证明标准。它体现了“宁可错放,不可错判”(It is better that ten guilty persons escape than that one innocent suffer)的司法理念,旨在最大限度保护被告人不被错误定罪 。
- “合理怀疑”(Reasonable Doubt)的内涵:
- 并非指任何可能的、想象的、或微小的疑虑(Any Possible Doubt, Fanciful Doubt, or Speculative Doubt)。
- 是指基于证据、逻辑和常识而产生的,能够使一个理性、审慎的人在面临重要人生抉择时产生犹豫不决的实质性怀疑。
- 这种怀疑必须具有合理的根据(Rooted in Reason),而非仅仅出于情感或偏见。
- 美国最高法院在判例中指出,合理怀疑是“那种足以使一个理性的人在处理自身重要事务时踌躇不前的怀疑” 。
- “超过”(Beyond)的含义: 控方的证明强度必须能够排除所有合理的怀疑。证据所形成的被告人有罪的结论必须具有高度的确定性(Moral Certainty),尽管这种确定性并非数学或科学的绝对确定性(Absolute Certainty),但必须达到在人类事务中能够达到的最高确定性水平 。
- 责任主体与后果: 该证明责任完全由控方承担。如果控方未能使事实认定者(陪审团或法官)确信其证明达到了“超过合理怀疑”的程度,即存在合理的怀疑未被排除,则被告人必须被宣告无罪(Acquittal)。被告人无需证明自己无罪。
权威来源参考:
- 《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该权威法律词典对“Reasonable Doubt”和“Proof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有详细定义,是理解该术语的基础 。
- 美国最高法院判例(U.S. Supreme Court Jurisprudence): 如 In re Winship (397 U.S. 358, 1970) 案确立了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被告人有罪必须达到“超过合理怀疑”标准是宪法正当程序的要求。其他判例如 Victor v. Nebraska (511 U.S. 1, 1994) 等则进一步阐释了“合理怀疑”的定义和陪审团指示的适当性 。
- 法学权威著作(Legal Treatises): 如 Wayne R. LaFave, Jerold H. Israel, Nancy J. King 等学者所著的《刑事诉讼法》(Criminal Procedure)等经典教材,系统阐述了该证明标准的理论基础、历史沿革、具体应用及与其他证明标准的区别 。
“超过合理怀疑的证明”是刑事司法体系的基石,它要求控方以最有力的证据彻底排除理性人基于证据和常识可能产生的所有合理怀疑,从而确保定罪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护公民免受不当定罪的风险。
网络扩展解释
“超过合理怀疑的证明”更准确的表述应为“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Proof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这是法律领域尤其是刑事诉讼中的核心概念。以下是详细解释:
1.定义与性质
这是刑事诉讼中检察官必须达到的最高证明标准,用于确定被告有罪。其核心在于,证据必须足够强有力,以至于任何理性的人在全面审视后,都无法对被告的罪行产生合乎逻辑的怀疑。它并非要求绝对确定性,而是排除基于常理和经验的合理质疑。
2.法律意义
- 保护被告权利:通过设定极高证明门槛,避免无辜者被错误定罪。
- 平衡控辩力量:刑事诉讼中控方拥有国家资源,此标准可防止权力滥用。
- 区别于民事标准:民事诉讼采用“优势证据”(>50%可能性),而刑事标准要求接近确定性(通常认为>95%可能性)。
3.应用场景
- 普通法系国家:如美国、英国等,明确将其写入法律或判例。
- 大陆法系国家:虽无完全相同表述,但通过“内心确信”等类似标准体现严格证明要求。
4.争议与挑战
- 主观性:对“合理怀疑”的界定可能因陪审员或法官的认知差异而不同。
- 实践难度:依赖间接证据时(如缺乏DNA的谋杀案),可能难以完全满足此标准。
5.示例说明
若被告被控盗窃,控方需提供监控录像、指纹、目击证人等证据链,使陪审团确信“除了被告作案,没有其他合理解释”。若辩护律师提出“录像模糊,可能为相似者作案”,则可能构成合理怀疑。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法律条文或判例,建议查阅《刑事诉讼法》学术文献或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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