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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条约英文解释翻译、简式条约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treaty in simplified form

分词翻译:

简的英语翻译:

bamboo slips for writing on; brief; letter; ******

式的英语翻译:

ceremony; formula; model; pattern; ritual; style; type
【化】 expression
【医】 F.; feature; formula; Ty.; type

条约的英语翻译:

pact; treaty
【法】 treaty

专业解析

简式条约(Simplified Treaty)的汉英法律释义

一、法律定义与核心特征

简式条约(Simplified Treaty)指无需经过复杂的国内批准程序(如立法机关表决),仅通过政府签署或行政机构核准即可生效的国际协议。其核心特征包括:

  1. 程序简化:区别于需议会批准的“正式条约”(Formal Treaty),简式条约通常由行政部门直接缔结,例如通过换文(Exchange of Notes)或行政协定(Executive Agreement)形式达成。
  2. 适用范围:多用于技术性、事务性合作领域(如航空运输协定、税务信息交换),或对现有条约的补充修订。
  3. 法律效力:虽程序简化,但符合国际法效力要件(如《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11-12条),对缔约方具有约束力。

二、中英文术语对照与实例

三、权威法律依据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

四、与正式条约的对比

对比项 简式条约 正式条约
生效程序 签署/换文后生效 需议会批准及交换批准书
适用领域 技术合作、执行细则 重大政治、军事、领土议题
中国实践 国务院直接核准(如环保合作备忘录)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如引渡条约)

五、学术与实务参考来源

  1. 联合国条约数据库(United Nations Treaty Collection):定义简式条约的缔结形式及案例库(来源:UN Treaty Handbook)。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缔结程序法》:第9条明确行政协定属简式条约范畴,由国务院决定生效(来源:中国人大网)。
  3. WTO法律文件: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协定附件常以简式条约修订(来源:WTO官网)。

注:引用来源基于权威法律文件及国际组织公开信息,未添加无效链接。

网络扩展解释

简式条约是国际法中的一种特殊条约形式,其核心特征在于缔结程序的简化。以下是详细解释:

  1. 定义与性质
    简式条约指通过单一程序完成缔结的条约,通常用于双边协议。其形式灵活,包括换文、交换函件、议事录、备忘录、联合宣言等。尽管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在1962年草案中曾明确其定义,但该定义未被纳入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2. 缔结程序特点

    • 程序简化:无需复杂的外交谈判或正式签署仪式,通过文件交换或共同声明即可达成。
    • 非正式性:相较于正式条约,简式条约更注重实质内容而非形式,常见于技术性、事务性合作领域。
  3. 法律效力
    简式条约仍属于国际条约范畴,需符合国际法原则,对缔约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其效力与正式条约等同,但可能因形式差异在具体适用中存在解释空间。

  4. 典型示例
    例如,两国通过互换外交照会确认边界调整,或以联合声明形式宣布建立伙伴关系,均属于简式条约的实践应用。

总结而言,简式条约以高效灵活见长,适用于需要快速达成共识的场合,但其法律地位和适用范围需结合具体国际法框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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