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陆战法规英文解释翻译、海牙陆战法规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Hague regulations on land warfare
分词翻译:
海牙的英语翻译:
【法】 Hague
陆战的英语翻译:
a land battle
【法】 warfare on land
法规的英语翻译:
code; statute
【医】 code; legislation; nomo-
【经】 statue
专业解析
《海牙陆战法规》(Hague Regulations)是国际人道法的核心文件之一,全称为《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Convention respecting the Laws and Customs of War on Land),于1907年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上正式通过。该法规旨在规范战争行为,保护平民及丧失战斗力的人员,限制战争手段的残酷性。以下从汉英词典角度解析其详细含义:
一、中文释义
海牙陆战法规
指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附件《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的统称。其核心内容包括:
- 区分原则:区分战斗员与平民,禁止攻击民用物体。
- 限制作战手段:禁止使用引起不必要痛苦的武器(如毒气、膨胀性子弹)。
- 战俘待遇:规定战俘的人道待遇、通信权利及基本生活保障。
- 占领区规则:限制占领军对当地资源和法律的任意处置权。
二、英文术语解析
Hague Regulations
- Legal Definition: Refers to the annex to the 1907 Hague Convention IV, codifying customary rules of land warfare.
- Key Concepts:
- Military Necessity (军事必要性): 行动需符合战争目标,但不得违反人道原则。
- Proportionality (相称性原则): 攻击造成的附带损害不得远超军事利益。
- Martens Clause (马尔顿条款): 即使法规未明文禁止,平民和战斗员仍受国际法原则保护。
三、法律地位与影响
该法规构成现代国际人道法基石,部分条款被认定为国际习惯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对非缔约国同样具有约束力。其原则被后续《日内瓦公约》继承发展,成为武装冲突中的普适标准。
四、权威参考来源
-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数据库:提供公约原文及评注。
-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ILC)报告:关于法规习惯法地位的权威分析。
- 海牙国际和平会议文件集(1907):原始缔约文本及会议记录。
注:因搜索结果未提供具体链接,建议通过ICRC官网(icrc.org)或联合国条约库(treaties.un.org)查阅原始文献以验证细节。
网络扩展解释
海牙陆战法规是指1899年和1907年两次海牙和平会议通过的国际公约,旨在规范陆战行为、限制战争手段并保护平民及战俘权益。以下是详细解释:
1.法规的起源与版本
- 1899年公约:首次提出陆战规则(海牙第二公约),明确了交战者资格、作战手段限制等。
- 1907年公约:修订并完善为海牙第四公约(全称《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增加了对未预见情况的法律补充条款,并强调国际法原则的适用性。两版内容相似,但因部分国家未签署1907年版本,两者并存。
2.核心内容
- 交战者资格:明确合法战斗员需满足以下条件:(1)有统一指挥;(2)佩戴可识别标志;(3)公开携带武器;(4)遵守战争法规。
- 人道保护:要求保护平民、战俘及伤病员,禁止无差别攻击和破坏非军事目标。
- 限制战争手段:禁用毒气、膨胀性子弹等非人道武器,限制轰炸和围困手段。
3.基本原则
- 军事必要与人道主义平衡:在满足军事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轻战争痛苦。
- 马尔顿斯条款:即使法规未涵盖的情况,仍需遵循国际法原则及“公众良知”要求。
4.后续影响
- 为日内瓦公约体系奠定基础,成为现代国际人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 部分条款(如战俘待遇、禁止背信弃义行为)至今仍被广泛援引。
5.相关文件
- 包含《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作为附件,详细规定具体操作规则。
如需进一步了解公约全文或特定条款,可参考海牙会议原始文件或国际法权威注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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