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dept of commercial affairs
"经济部商业司"是中国台湾地区行政机构下属的重要部门,其英文官方名称为Department of Commerc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MOEA)。该机构主要负责台湾地区商业政策的制定、执行与监管,核心职能涵盖公司登记管理、商业法规修订、市场秩序维护及商业发展规划等。
商业政策与法规监管
依据《公司法》《商业登记法》等法规,主管全台公司登记、商业登记及特许行业许可。英文职能表述为:"Supervising company registration, business licensing, and implementation of commercial laws." (参考台湾地区经济主管部门官网)
市场秩序维护
管理多层次传销、电子支付等新兴商业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对应英文:"Maintaining market competition order and consumer rights protection." (来源:台湾地区公平交易委员会协作职能说明)
产业发展推动
主导商业现代化项目,包括连锁加盟体系认证、商业科技应用推广。英文职责:"Promoting industrial innovation and digital transformation in the service sector." (参考经济部年度施政报告)
根据《经济部组织法》第6条,商业司具体职掌包括:
(来源:台湾地区法规数据库)
需注意该机构属中国台湾地区地方行政单位,大陆对应职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承担,主管全国市场法规、商业网点规划等(参考国务院机构设置方案)。
术语权威来源:
- 台湾地区经济主管部门官网组织架构说明
- 《商业登记法施行细则》第3条职能界定
- 经济部年度《商业服务业发展政策白皮书》
经济部商业司是中国台湾地区经济事务管理部门的下设机构,主要负责商业政策制定、企业登记及相关事务管理。其职能及背景可概括如下:
经济部商业司隶属于台湾地区经济部(现改组为“经济及能源部”),是负责统筹商业行政的核心部门。2012年该部门整合经济部工业局业务后,改组为“经济及能源部产业发展局”。
商业政策与法规
负责拟定商业政策、法规及行业发展规划,例如商业会计、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规范制定。
企业登记与监管
主管公司及商业登记事务,资本额5亿元(新台币)以下的企业登记委托地方政府办理,同时监督商业团体的经营活动。
商品与市场管理
包括商品检验监督(由标准检验局执行)、商品展览推广(国际贸易部分由国贸局负责),以及物价调节、市场供需分析等。
其他综合职能
涵盖商业科技发展、物流体系优化、商业环境改善、人才培训等辅助性工作,并协调跨部门商业事务。
如需了解最新动态,建议参考台湾地区经济部门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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