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dept of commercial affairs
"經濟部商業司"是中國台灣地區行政機構下屬的重要部門,其英文官方名稱為Department of Commerc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MOEA)。該機構主要負責台灣地區商業政策的制定、執行與監管,核心職能涵蓋公司登記管理、商業法規修訂、市場秩序維護及商業發展規劃等。
商業政策與法規監管
依據《公司法》《商業登記法》等法規,主管全台公司登記、商業登記及特許行業許可。英文職能表述為:"Supervising company registration, business licensing, and implementation of commercial laws." (參考台灣地區經濟主管部門官網)
市場秩序維護
管理多層次傳銷、電子支付等新興商業行為,打擊不正當競争。對應英文:"Maintaining market competition order and consumer rights protection." (來源:台灣地區公平交易委員會協作職能說明)
産業發展推動
主導商業現代化項目,包括連鎖加盟體系認證、商業科技應用推廣。英文職責:"Promoting industrial innovation and digital transformation in the service sector." (參考經濟部年度施政報告)
根據《經濟部組織法》第6條,商業司具體職掌包括:
(來源:台灣地區法規數據庫)
需注意該機構屬中國台灣地區地方行政單位,大陸對應職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承擔,主管全國市場法規、商業網點規劃等(參考國務院機構設置方案)。
術語權威來源:
- 台灣地區經濟主管部門官網組織架構說明
- 《商業登記法施行細則》第3條職能界定
- 經濟部年度《商業服務業發展政策白皮書》
經濟部商業司是中國台灣地區經濟事務管理部門的下設機構,主要負責商業政策制定、企業登記及相關事務管理。其職能及背景可概括如下:
經濟部商業司隸屬于台灣地區經濟部(現改組為“經濟及能源部”),是負責統籌商業行政的核心部門。2012年該部門整合經濟部工業局業務後,改組為“經濟及能源部産業發展局”。
商業政策與法規
負責拟定商業政策、法規及行業發展規劃,例如商業會計、電子商務等領域的規範制定。
企業登記與監管
主管公司及商業登記事務,資本額5億元(新台币)以下的企業登記委托地方政府辦理,同時監督商業團體的經營活動。
商品與市場管理
包括商品檢驗監督(由标準檢驗局執行)、商品展覽推廣(國際貿易部分由國貿局負責),以及物價調節、市場供需分析等。
其他綜合職能
涵蓋商業科技發展、物流體系優化、商業環境改善、人才培訓等輔助性工作,并協調跨部門商業事務。
如需了解最新動态,建議參考台灣地區經濟部門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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