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ederal question jurisdiction
联邦问题的初审权(Original Jurisdiction over Federal Questions)指美国联邦法院系统对涉及联邦法律、宪法或条约争议的案件拥有首次审理的法定权力。该术语由两部分构成:"联邦问题"指案件涉及联邦层面的法律议题,"初审权"强调法院对案件的原始管辖权而非上诉审权限。
其核心特征包含三方面:
该制度设计保障了联邦法律解释的统一性,避免各州法院对联邦法律作出矛盾解释。例如在《投票权法案》相关诉讼中,联邦地区法院通过行使初审权直接适用联邦立法原意进行裁判。
“联邦问题的初审权”(Federal Question Jurisdiction)是英美法系中的一个法律概念,特指联邦法院对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案件具有初始审理权的制度。以下从定义、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三个方面解析:
联邦问题的初审权指当案件的核心争议涉及联邦宪法、法律或条约时,联邦法院有权直接受理并作出裁决,无需先经过州法院审理。例如,若某案件涉及联邦反垄断法或公民宪法权利争议,联邦法院可行使此管辖权。
美国宪法第三条确立了联邦法院对联邦问题的管辖权基础,后续通过《美国法典》第28编第1331条进一步细化。该条款规定,只要案件“起因于”联邦法律,无论当事人是否属于不同州,联邦法院均可管辖。
联邦问题管辖权与“多样性管辖权”(Diversity Jurisdiction)不同,后者关注当事人跨州身份,而前者聚焦案件的法律性质。两者共同构成联邦法院管辖权的两大支柱。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联邦问题的初审权是维护联邦法律统一性和权威性的重要机制,确保涉及国家层面的法律问题由专业联邦司法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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