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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的法官英文解释翻译、任命的法官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commissioned judge

分词翻译:

任命的英语翻译:

appoint; nominate; ordain; constitute; instate; institute; name
【经】 appointment

法官的英语翻译:

gownsman; judge; judiciary; justice; law-officer; magistrate
【法】 bench; deemster; judge; judiciary; jurist; justicer; justiciary
ordinary; trial justice

专业解析

任命的法官 (Rènmìng de Fǎguān)

在汉英法律语境中,“任命的法官”指通过特定授权程序(非选举产生)被正式授予司法职位的裁判者,其核心含义与英文术语“appointed judge” 直接对应。该概念强调法官职位的法定授权来源与程序正当性,区别于民选法官(elected judge)。以下从法律内涵、程序特征及权威依据展开分析:


一、法律定义与核心特征

  1. 授权主体法定性

    法官的任命需由宪法或法律规定的权力机关执行。例如:

    • 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地方法院法官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 英美法系:美国联邦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确认(U.S. Constitution, Art. II §2);英国高等法院法官由君主根据司法任命委员会建议任命(Constitutional Reform Act 2005)。
  2. 程序性与终身性

    任命程序通常包含资格审查、听证、宣誓等环节。多数普通法国家(如美国联邦法院)实行法官终身制(during good behaviour),以保障司法独立。


二、与“民选法官”的关键区别

对比维度 任命的法官 (Appointed Judge) 民选法官 (Elected Judge)
产生方式 由立法/行政机构或独立委员会任命 通过公众投票选举产生
任期稳定性 常为终身制或长任期(如美国联邦法官) 固定任期,需周期性竞选连任
独立性侧重 强调免受政治压力干预 依赖民意支持,可能受选民倾向影响

权威依据:联合国《关于司法独立的基本原则》(1985)第10条明确,法官任命程序应确保“不受不当干扰”。


三、司法体系中的功能定位

任命制法官常见于以下场景:


四、术语翻译与语境应用

在汉英法律文本中,“任命的法官”需严格对应“appointed judge”,避免与“nominated”(提名)或“commissioned”(委任)混淆。例如:

“经人大任命的法官享有宪法赋予的审判权。”

“Judges appointed by the People’s Congress exercise adjudicative power conferred by the Constitution.”


参考文献来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报。
  2. U.S. Constitution, Article II, Section 2; UK Constitutional Reform Act 2005, Section 26.
  3.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Model Code of Judicial Conduct, Preamble (2020).
  4. United Nations Basic Principles on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Judiciary (1985), Principle 10.

网络扩展解释

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和权威资料,“任命的法官”指依照法定程序被国家权力机关正式授予审判职权的司法人员。具体含义和要点如下:

  1. 法律依据与程序

    • 法官的任命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条件,包括法律专业知识、道德品行、业务能力等。
    • 任命主体通常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大选举,地方各级法院法官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2. 职责与权限

    • 被任命的法官依法承担审判职责,包括独任审判案件、参加合议庭审理等。
    • 院长、副院长等职务除审判职责外,还需履行与其职务相关的管理职责(如案件监督、司法行政等)。
  3. 违法任命的处理

    • 若任命违反法定条件,作出任命的机关应撤销该任命;上级法院可建议下级机关撤销或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撤销。
  4. 词义扩展

    • “任命”强调官方授权程序,区别于普通任用,需经过严格资格审查和法定公示流程。
    • 古代文献中已有类似表述,如《商君书》提及“法官”为司法官吏,需通过考核选拔。

以上内容综合了法律条文、历史词源和职权范围,如需完整法条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四条及官方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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