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eservation of right
droit; right; title
【经】 interest; obligee; right; rights; title
keep down; reserve; retain; save; withhold; reservation
【计】 hold
【化】 retention
【医】 retention
【经】 retain
权利保留(Reservation of Rights)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尤其在合同法和保险法领域应用广泛。从汉英词典角度解释,其核心含义是:
权利保留(Quánlì Bǎoliú)
指一方在特定情况下(如履行合同义务或处理争议时),通过明示声明或行为,表明其当前采取的行动或作出的让步不代表放弃(wàibiǎo)其原本依法或依约享有的某项或多项权利。其目的是防止因沉默或特定行为被对方或法院推定为默示弃权(mòshì qìquán)。
法律本质
权利保留是一种防御性声明(fángyù xìng shēngmíng),旨在保护声明方的法定或约定权益不被无意中丧失。常见于合同履行受阻、对方违约或存在争议时,一方在继续合作或部分履约的同时,明确声明保留追究违约责任、解除合同或索赔等权利。
典型应用场景
法律效果
有效的权利保留能阻断“禁止反言”(jìnzhǐ fǎnyán)或“弃权”(qìquán)原则的适用。例如,美国判例法明确要求保险公司若意图否认承保责任,必须及时发出权利保留通知,否则可能因未声明而丧失抗辩权(来源:California Civil Code § 2860)。
定义“Reservation of Rights”为“权利保留,尤指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发出的、声明其赔付行为不构成对保险责任承认的通知” 。
第84条指出,权利保留声明可使一方在履行义务时避免构成对对方违约行为的“默认接受”(§ 84. Acceptance by Performance)。
公式表达(权利保留的效力)
若声明方行为可能构成弃权(Waiver),则:
$$
text{有效权利保留} implies eg text{Waiver}
$$
即:有效的权利保留可否定弃权的法律推定。
权利保留是法律实务中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工具,其核心在于通过明示声明阻断权利丧失的默示推定,确保争议解决时的主动地位。
关于“权利保留”的法律含义及适用,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具体解释如下:
权利保留指权利人通过明示或默示方式,表明在特定情况下不立即行使某项法定权利,但保留未来可能行使该权利的选择权。在司法实践中,常见于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声明"保留诉讼权利"的情形。
非即时性
声明保留权利时通常不立即启动法律程序,是否行使取决于后续事态发展(如对方是否履行义务、协商结果等)。
选择自由
权利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行使被保留的权利,该选择受法律保护。
程序合法性
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主体资格,法人需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由主要负责人行使。
建议:作出权利保留声明后,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权利行使的可行性及最佳时机。相关法律依据详见《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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