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汉英词典体系中,“前述的”作为限定性形容词,对应英文翻译为“aforementioned”或“aforesaid”,指代文本中先前已明确提及的人、事、物。该词常见于法律文书、学术论文等正式语境,具有明确的回指功能。
根据剑桥法律英语词典(Cambridge Dictionary of Legal English),该词在合同条款中用于避免重复表述,如“the aforementioned clause”(前述条款)特指前文已定义的特定条款。牛津现代法律用语手册(Oxford Guide to Modern Legal Drafting)强调其使用需满足三个条件:所指对象必须在同一文本中存在明确先行词、距离当前段落不超过三页、不适用于跨章节引用场景。
语用学研究表明,“前述的”与近义词“上述的”存在细微差异:前者侧重线性文本中的位置关系,后者更强调逻辑层级的上位概念(Linguistic Society of America,2023)。在汉英转换过程中,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建议技术文档优先使用“aforementioned”以保证跨语言一致性。
“前述的”是一个汉语限定词,通常用于书面语或正式语境中,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基本定义
“前”指“之前”,“述”指“陈述”,组合后表示“前面已经提到的内容”。加上“的”构成定语结构,用于修饰后接的名词,强调该名词所指代的内容在前文已有具体说明。
典型用法
语法特点
注意事项
例如在法律文件中:“甲方需履行前述的三项义务”——“前述的”特指前文详细列出的义务内容,避免重复描述。
赤小豆电缆架电子数据处理多种税率二级氢原子富天然气高海松烯膈胸膜筋膜过得去化合氰角状物警报孔聚变化学开幕累积刑罚联苯酰二肟淋巴管炎滤烛迈尔氏试验脉振幅鉴别器泡罩偏执缺口拉力试验施彩色食人套管冷却结晶器特种百货商店同向核自旋氢完全失效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