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ordinary trustee
commonly; currently; ordinarily; commonness
【计】 normal
depositary; fiduciary; trustee
【经】 bailee; consignee; depository; fiduciary; procurator
普通受托人(Ordinary Trustee)是英美法系中受托人制度的基础类型,指依照信托协议或法律规定接受委托人授权,以合理谨慎标准管理信托财产的民事主体。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三方面:
法定谨慎义务标准
普通受托人需履行"普通谨慎人标准"(Prudent Person Rule),即在管理信托财产时应达到理性人在处理自身事务时通常具备的谨慎程度。例如投资决策需符合市场常规操作,不得进行高风险投机行为。
权限与责任范围
相较于专业受托人(Professional Trustee),普通受托人的权责受到更严格限制。根据《美国统一信托法典》第8章,其不得收取管理报酬(除非信托文件特别约定),且主要适用于家族信托、遗嘱执行等非营利性场景。
法律地位特殊性
普通受托人具有双重身份属性:既是信托财产的名义所有权人,又是受益人权益的守护者。这种法律拟制关系要求其必须严格遵循"禁止自我交易原则",确保信托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
该概念与大陆法系中的"受托人"存在本质区别:英美法强调普通受托人的衡平法义务,即除了合同约定责任外,还需承担法院通过判例确立的信义义务(Fiduciary Duty)。典型判例参考英国最高法院2013年"Pitt v Holt"案确立的过失赔偿标准。
普通受托人是受托人分类中的基础类型,其定义和特点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进行说明:
基本定义
普通受托人是指基于财产授予人(委托人)的直接委任而产生的受托人。与司法受托人(法院指定)和公职受托人(政府委派)不同,普通受托人的产生完全依赖于委托人的自主授权,常见于民事信托、委托合同等场景。
产生方式与法律地位
根据说明,普通受托人通过委托合同或信托契约确立,无需经过司法或行政程序。其法律地位体现为对信托财产的“法律上的所有权”,即根据约定行使财产管理权,但需以委托人利益为出发点。
核心职责与义务
普通受托人需履行以下义务(综合、3、6、11):
与其他受托人的区别
| 类型 | 产生方式 | 适用场景 | 典型示例 |
|------------|------------------------|------------------------|------------------------|
| 普通受托人 | 委托人直接委任 | 民事信托、私人委托 | 资产管理公司、亲友受托 |
| 司法受托人 | 法院指定 | 诉讼、遗产纠纷 | 破产管理人 |
| 公职受托人 | 政府机构委派 | 公共事务管理 | 政府托管机构 |
补充说明:普通受托人既可以是专业机构(如信托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如遗产执行人),但必须符合法定民事行为能力要求。若违反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严重时可能被委托人撤换。
白蛋白痰背地里苯六酸别赫捷列夫氏反射布莱克曼窗口唱和的短句赤杨垫料电流变压器的相角队列类型分子直径概括损失广告承包商锅炉蒸发量假腹膜炎交换意见结肠后的糠醛萃取可塑体里胎芯鹿角样结石平板纸前角蛋白牵涉忘想气冲断路器切片刀取悦人工暴怒擅自监禁退缩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