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ncillary legislation
recruit; supply; makeup; reinforce; renew; supplement; complementarity
renewal
【计】 added
【经】 relay; renew; replacement; supplement
law******; legislation
【医】 legislation
【经】 legalization
从汉英词典和法律体系双重视角解析,“补充立法”(Supplementary Legislation)指在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为填补法律空白、细化原则性规定或适应新情况而制定的附加性法律文件。其核心功能是对主干法律进行完善而非替代,具有明确的从属性和补充性。
填补漏洞
当现行法律未涵盖特定情形或出现新型社会关系时,补充立法提供具体规则。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网络安全法》的补充,细化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英文对应术语: Gap-filling legislation
细化执行标准
对原则性条款进行操作性解释,如国务院根据《劳动合同法》制定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
英文对应术语: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类型 | 中文范例 | 英文术语 | 效力依据 |
---|---|---|---|
行政法规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 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 |
司法解释 | 《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的规定》 |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指导职能 |
地方性法规 | 《上海市数据条例》 | Local Regulations | 省级人大立法权限 |
立法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条明确行政法规可“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中国人大网法律数据库)。
法律体系层级理论
张文显教授在《法理学》中指出,补充性立法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毛细血管”,承担具体化功能(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比较法视角
英美法系中“delegated legislation”与大陆法系“ règlement d'application ”均具有类似补充立法属性(北大法宝比较法库)。
术语对照关键点:
中文“补充”强调功能补充性(Functional Complement),英文“supplementary”侧重文本依附性(Textual Dependence),二者共同指向对主法的增强而非替代本质。
补充立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已有法律进行补充规定的立法活动,主要用于填补法律空白或细化执行要求。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定义与性质
补充立法是行政机关在权力机关明确授权下,针对法律法规未规定的事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属于行政立法的范畴。其目的是完善法律体系,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法律依据与权限
需基于宪法或上位法的授权,例如我国《立法法》规定国务院可制定补充性行政法规。行政机关不能超越授权范围,且补充内容不得与上位法冲突。
形式与作用
通常以“补充规定”“补充办法”或“实施细则”等形式呈现。例如《行政处罚法》第8条中,国务院根据授权补充行政处罚类型,即为典型应用。
与执行性立法的区别
补充立法针对法律未涉及的事项,而执行性立法侧重已有条款的具体化。前者具有创制性,后者属于解释性。
现实意义
通过灵活补充法律细节,适应社会变化需求,同时维护法律体系的稳定性,避免频繁修改主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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