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monetary authorities
finance
【经】 finance
the authorities
财政当局(Fiscal Authorities)指负责制定、实施和管理国家财政政策的政府机构或部门,其核心职能涵盖财政收入、支出、预算监督及宏观经济调控。以下是基于专业文献与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财政当局是行使国家财政管理权的法定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英文中“Fiscal Authorities”需区别于“Monetary Authorities”(货币当局):
“The fiscal authorities announced tax cuts to stimulate consumption.”(财政当局宣布减税以刺激消费)
(注:链接为相关机构官网公开文档路径,内容持续更新)
“财政当局”一般指负责国家或地方政府财政收支活动的职能部门,其核心职能是保障财政资源合理分配、维护经济运行稳定。以下是其具体职责的详细解释:
预算管理
负责编制和执行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目标,协调收支平衡。
税收征管
制定税收政策,征收税费(如所得税、增值税等),并对税收工作进行监督,防止偷漏税行为。
国库与债务管理
管理国库资金,保障财政安全;发行国债或地方债,控制债务规模并优化偿还计划。
政府采购与监督
制定采购政策,组织公开招标等采购活动,确保流程透明;同时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合规性。
国有资产管理
统筹地方国有资产(如公共设施、企业股权等),提升资产使用效率,防止流失。
财政当局通过上述职能,旨在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社会公平与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政府治理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
半乳糖二酸不变化地不对称发育部分相容性超额自由能慈善团体封闭管分支表高分子同晶现象管辖者换向磁场肩痛经济部门肌神经衰弱可移植的系统软件可用存储结构连接指示符罗比凯氏糊迷宫式对闭默示的承诺墙脚氰化处理软膜鞘声带肌炎司法行政当局特征机天线馈电线跳马土木香未压缩十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