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英词典

财物拾得人英文解释翻译、财物拾得人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finder of goods

分词翻译:

财物的英语翻译:

property
【经】 effects

拾得人的英语翻译:

【法】 finder

专业解析

财物拾得人(Finder of Lost Property)指发现他人遗失物品并暂时占有该物品的自然人或法人。该概念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界定,核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至第三百一十六条。

一、法律定义与核心义务

  1. 拾得行为性质

    拾得人对遗失物不享有所有权,需履行法定保管与返还义务。《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 保管责任与费用请求权

    拾得人在保管期间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但可向权利人主张必要保管费用(如仓储费)。若权利人未支付合理费用,拾得人可行使留置权。

二、权利边界与特殊情形

  1. 悬赏报酬请求权

    权利人发布悬赏广告的,拾得人有权依《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要求兑现承诺报酬,但需以主动返还财物为前提。

  2. 无人认领物处置

    遗失物送交公安机关后,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

三、术语英译对照

中文术语 英文法律表述
财物拾得人 Finder of lost property
遗失物 Lost property
公告招领 Public notice for claim
必要保管费用 Necessary preservation expenses

权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民法典物权编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

《公安机关办理遗失物管理规定》第五条

网络扩展解释

“财物拾得人”是指发现并实际占有他人遗失物品的自然人或单位。根据中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财物拾得人需履行法定义务,同时享有特定权利。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法律定义与特征

  1. 定义
    财物拾得人指因偶然原因发现并占有他人遗失物(非故意抛弃的动产)的主体,例如捡到他人丢失的手机、钱包等。

    • 核心特征:发现与占有行为相结合,且不要求拾得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属于事实行为)。
  2. 法律地位
    拾得人对遗失物不享有所有权,仅承担保管和返还义务,但可主张必要费用补偿或悬赏报酬。


二、财物拾得人的义务

  1. 报告与返还义务

    • 拾得人应及时通知失主领取,或送交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
    • 若拒不返还且侵占遗失物,可能构成民事侵权甚至刑事责任。
  2. 妥善保管义务

    • 在送交前或失主认领前,需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毁、灭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财物拾得人的权利

  1. 必要费用请求权

    • 失主领取遗失物时,拾得人可要求支付保管、运送等必要费用(如寄存费、交通费)。
  2. 悬赏报酬请求权

    • 若失主通过悬赏广告寻找遗失物,拾得人可按承诺要求支付报酬。
    • 例外: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主张费用或报酬。
  3. 留置权

    • 若失主拒绝支付必要费用或悬赏报酬,拾得人可暂时留置遗失物。

四、例外情形

  1. 不得主张权利的情形

    •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如据为己有);
    • 具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如警察、公共场所管理员)拾得时,通常无报酬请求权。
  2. 无人认领的归属

    • 遗失物公告满1年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五、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314-318条明确规定了拾得人的权利义务,核心条款包括:


以上内容综合了《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实务案例,体现了法律对遗失物问题的平衡保护原则。

分类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览...

测压计橙皮浸剂承运人串馈垂直天线磁针偏差计胆总管照相术非独立粒子系集鲱十八酸汞弧管内过滤器规划设计画眉鸟汇编器虚拟操作汇款用途间接传热旋转干燥器居先可兰法典玫红卟啉内外分泌的偏光滤波器樯头纵材千里光酰前庭裂三氧化铀收敛收养申请外部文本顽强的危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