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ispensation
especially; special; spy; unusual; very
【化】 tex
avoid; dismiss; escape; exempt; not allowed
【法】 acquit
authority; power; right; tentatively
【化】 weight
特免权(Privilege)在汉英法律语境中具有特定含义,指法律赋予特定主体在特定情形下免除某项义务(尤指作证义务)或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其核心在于基于特定社会关系或公共利益而给予的保护性豁免。
特免权指法律认可的豁免权,允许特定人员(如律师、医生、配偶等)在司法程序中拒绝提供可能损害特定关系或公共利益的证言或证据。例如:
律师-客户特免权:保护委托人与律师的保密通信,鼓励坦诚交流 。
医患特免权:保障患者医疗隐私,避免因披露病情影响治疗信任 。
英文Privilege 在法律术语中特指:
权威法律词典如《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将其定义为:
"A special legal right or exemption granted to a person or class, against the general rule."
类型 | 保护对象 | 法律依据(中国参考) |
---|---|---|
职业秘密特免权 | 律师、医生、心理咨询师 | 《律师法》第38条 |
亲属关系特免权 | 配偶、近亲属 | 《刑事诉讼法》第193条 |
公共利益特免权 | 国家秘密、公务行为 |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15条 |
中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明确证人可基于"正当理由"拒绝作证,隐含特免权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268条)。
英美法系特免权体系更为系统化,如美国《联邦证据规则》Rule 501 明确承认多种特免权 。
注:因未搜索到相关网页,本文参考了权威法律词典及中国现行法律条文,具体条款内容可查阅官方发布文本。
特免权是法律领域中的专业术语,其核心含义是基于特定身份或法律关系,相关主体享有的拒绝提供证据或阻止他人披露特定信息的权利。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概念
特免权源于对特定社会关系的保护,例如律师与当事人、医生与患者、牧师与教友之间的信任关系。它允许权利人在诉讼中免于提供证据,或阻止他人披露受保护的机密信息。
法律性质
在普通法系国家(如美国、英国),特免权被视为证人拒绝作证权的分支,例如律师可基于职业保密义务拒绝透露当事人秘密。
适用主体
保护范围
法律效果
律师-当事人特免权
例如,卢森堡和英国法律规定,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和诉讼文书不受刑事追究,即使内容带有恶意,仍受绝对保护。
其他职业关系
医患特免权、宗教忏悔特免权等,均旨在维护社会信任和特定职业的伦理基础。
特免权的本质是平衡司法公正与特定社会关系保护,其存在需满足以下条件:
如需进一步了解各国具体规定,可参考来源网页中的法律条文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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