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撫衙門。《老殘遊記》第三回:“ 老殘 穿着隨身衣服,同 高紹殷 進了撫署。”
撫署是清代地方行政機構“巡撫衙門”的簡稱,特指巡撫的辦公場所及所屬官署。其核心含義與曆史職能如下:
詞義構成
“撫”指代“巡撫”,即清代省級最高行政長官;“署”意為官署、衙門。合稱指巡撫處理政務的正式辦公場所及所屬行政機構,相當于現代省級政府駐地。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
職能定位
撫署是巡撫行使職權的核心機構,負責全省民政、司法、賦稅及軍事監督,兼具行政中樞與司法裁決功能。
來源:《中國曆史官制辭典》(中華書局,2015年)
制度淵源
巡撫制度始于明代,清代定型為常設官職。撫署作為其治所,通常設于省會城市(如江蘇巡撫駐蘇州),門懸“巡撫部院”匾額,象征封疆大吏的權威。
來源:《清史稿·職官志》
文獻例證
清代公文常見“移文撫署”“谒見撫憲于署中”等表述,印證撫署在地方行政體系中的核心地位。例如《清實錄》載:“着該撫嚴饬所屬,于撫署内妥議章程。”
來源:《清代文書用語彙釋》(故宮出版社,2009年)
“撫”的語義演變
“撫”本義為安撫、巡行(《說文解字》:“撫,安也”),後引申為巡撫官職的簡稱,凸顯其“撫治一方”的職責。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第2版,商務印書館)
與“督署”的區别
清代“督署”指總督衙門,職權高于撫署;二者并立時,巡撫受總督節制,但撫署仍保有獨立行政權。
來源:《中國政治制度通史·清代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
當代學者指出,撫署的建制反映了清代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的平衡機制,其空間布局(如大堂、二堂、花廳)兼具政務處理與禮儀象征功能。
來源:鞠德源《清代地方行政制度研究》(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8年)
“撫署”是一個漢語曆史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指巡撫衙門,即明清時期巡撫官員處理政務的官署。例如《老殘遊記》第三回提到:“老殘穿着隨身衣服,同高紹殷進了撫署”,此處“撫署”即巡撫辦公場所。
該詞屬于曆史詞彙,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多見于古典文獻或曆史研究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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