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安樂。《莊子·德充符》:“使之和豫,通而不失於兌。” 成玄英 疏:“體窮通,達生死,遂使所遇和樂,中心逸豫。” 明 胡應麟 《詩薮·宋上》:“ 宣廟 好文,海内和豫。”
(2).安康;安適。 宋 李綱 《乞推廣孝思益修軍政劄子》:“ 道君太上皇帝 久違和豫,厭世升遐。” 宋 葉紹翁 《四朝聞見錄·考異》:“夫何菲涼,屢愆和豫;遽罹禍變,彌劇哀摧。”
“和豫”是一個由“和”與“豫”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和諧安樂
核心指代人與人、社會或自然間和諧共處、安甯愉悅的狀态。
安康安適
在古籍中多指身心舒暢的狀态。如《莊子·德充符》提到“使之和豫”,成玄英注解為“所遇和樂,中心逸豫”。
若需進一步分析古籍用例或字形演變,可參考《莊子》注釋或漢字字源解析。
《和豫》是一個成語,主要指人和氣愉快、心境平和安詳的狀态。也可以形容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和睦融洽、友好和諧。
《和豫》的部首分别為《禾》和《豕》,其中《禾》表示“稻谷”或“谷類作物”,《豕》表示“豬”。
按筆畫拆分,《和》的筆畫數為8,而《豫》的筆畫數為15。
《和豫》這個成語最早出現在《詩經·小雅·鹿鳴之什·和悅》:“豳居牧采,亦孔之厲。”意為豳(指古時候的一種戶籍)人居住在平原上,精心耕種農田,大家安居樂業,和諧溫馨。
《和豫》的繁體字為《和豫》。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對于《和豫》,古代有一種常見的寫法為《和豫》。
1. 他平日裡待人友善,心情也總是非常和豫。 2. 這個家庭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非常和豫可人。
和藹,和氣,和善,和睦,和諧,和樂等。
和諧,安詳,平和,溫和,和順等。
緊張,矛盾,沖突,不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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