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仇人相見,分外眼明 ”。
“仇人相見,分外明白”是一個漢語成語的變體表達,其正确形式應為“仇人相見,分外眼紅”。該成語最早見于元代雜劇《金鳳钗》第二折:“仇人相見,分外眼明,我領着大人的言語,拿李德昌去!” 其中“眼明”與“眼紅”在古漢語中存在異文現象,現代漢語中多使用“眼紅”版本。
從語義學角度分析,“分”指程度超出常規,“外”表示範圍之外,“眼紅”指因情緒激動導緻眼部充血,引申為極端敵視狀态。成語整體描繪了敵對雙方相遇時,因仇恨情緒激化而引發沖突的場景,體現了漢語中以生理反應隱喻心理狀态的修辭手法。
該成語的典故可追溯至《史記·範雎蔡澤列傳》中“一飯之德必償,睚眦之怨必報”的記載,後經民間口語化演變定型。明代馮夢龍《醒世恒言》第七卷中“仇人相見,分外眼睜”的表述,印證了成語在明清時期的廣泛使用。
在現代漢語語境中,該成語常用于描述商業競争、體育賽事等領域的激烈對抗場景。其語義重心已從單純的個人恩怨擴展至泛指任何對立關系的激化狀态。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成語核心意義在于強調“對立雙方相遇時矛盾更加激化”的社會行為模式。
語言學研究表明,該成語在句法功能上既可作謂語(如“兩人仇人相見,分外眼紅”),也可作為插入語使用。其變體“分外明白”可能是方言區對成語的語音訛變,在标準漢語體系中應以詞典收錄的“分外眼紅”為準。
“仇人相見,分外明白”是一個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是:當敵對的雙方相遇時,彼此對對方的言行舉止會格外警覺和敏感,常用來形容因仇恨或矛盾而産生的強烈對立狀态。
字面與比喻義
來源與變體
應用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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