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職掌財政收支。 唐 末以重臣兼領鹽鐵、度支、租庸。 五代 分置鹽鐵使、度支使、租庸使。 宋 有戶部使、度支使、鹽鐵使,總領國内財賦,稱三司。度支使下設副使、判官, 元豐 更制後并廢,事權仍歸戶部。參閱《唐會要·尚書省諸司下》、《續通志·職官略四》。
"度支使"是中國古代重要的財政官職,始設于唐代,專司國家財政收支與賦稅管理。該職源于《新唐書·百官志》記載:"度支使掌天下租賦,物産豐約之宜,水陸道塗之利,歲計所出而支調之",其核心職能包括編制國家預算、調配地方物資、統籌稅賦征收等。
從職官體系看,度支使最初作為臨時差遣官出現,多由戶部侍郎兼任。據《唐會要》載,開元年間始設專職度支使,"掌軍國用度,以制國用"。至宋代,其職權被納入三司體系,形成"戶部、度支、鹽鐵"三司鼎立的財政管理體系。該官職在保障中央集權、維持國家財政平衡方面具有關鍵作用,其運作機制深刻影響着曆代王朝的賦稅制度和預算體系。
在職能演變方面,度支使不僅負責全國財政統計核算,還涉及軍需供給、漕運管理、物價調控等實務。唐代著名理財家劉晏任度支使期間,創新實施分段漕運、平準均輸等政策,有效提升了國家財政效能。這一官職的設置與變革,折射出中國古代中央財政管理制度從臨時派遣向常設機構發展的曆史脈絡。
度支使是中國古代掌管財政收支的重要官職,其職能和演變如下:
基本職責
度支使主要負責國家財政收支的統籌管理,包括稅收、軍費、物資調配等。唐代起,該職位逐漸由重臣兼任,常與鹽鐵、租庸等事務結合。
曆史沿革
與支度使的區别
支度使是唐代邊軍系統中的官職,主管軍資糧草調配,隸屬節度使,與中央財政系統的度支使職能不同。兩者名稱相近但職權無直接關聯。
機構演變
宋代三司(戶部、度支、鹽鐵)為中央最高財政機構,度支使在其中承擔預算編制和支出管理。這一體系加強了中央集權,但後期因冗雜被簡化。
以上内容綜合了唐代至宋代的制度變遷,并區分了易混淆的“支度使”概念。如需進一步查閱,可參考《唐會要》《續通志》等史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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