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兵火。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經籍會通一》:“兵燼所經,玉石俱燬,況書宜火物也。”
兵燼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戰争造成的焚毀與破壞痕迹,尤指戰火焚燒後遺留的殘迹或廢墟狀态。以下從詞典學角度分層解析:
本義為兵器,《說文解字》釋為“械也”,後引申指軍事、戰争或兵士。此處取“戰争”義,如《左傳·隱公四年》載“夫兵,猶火也”。
《玉篇·火部》釋為“火餘也”,指物體燃燒後的殘餘物。如《莊子·逍遙遊》中“薪盡火傳”,其“盡”通“燼”,強調燃燒後的殘留狀态。
二字合成“兵燼”,字面即“戰火餘迹”,凸顯戰争帶來的毀滅性後果。
明确釋義為“戰火焚毀後的殘迹”,并列證清代黃宗羲《明夷待訪錄·財計三》:“兵燼之餘,文獻凋落。” 指戰亂後文化遺存的衰敗景象 。
釋義側重“兵災焚毀之物”,引宋代李綱《靖康傳信錄》:“都城兵燼,倉廪空虛。” 描述戰火對城市物資的摧毀 。
注“燼”為“灰燼”,并指出“兵燼”屬同義複詞,與“兵燹”(xiǎn)互為近義,均表戰火破壞 。
“燹”專指野火,引申為戰火。“兵燹”與“兵燼”義近,但前者更側重戰争過程(如火勢蔓延),後者聚焦戰後結果(如餘燼殘骸)。
特指烽火台燃燒後的灰燼,語義範圍較窄,如唐代李商隱詩“烽燼不傳”。
結論:“兵燼”作為漢語複合詞,凝結了戰争與毀滅的雙重意象,其釋義需立足字源考據與曆史文獻,核心指向戰火焚燒後的物質與文化殘迹,是記錄華夏文明創傷記憶的重要語詞載體。
參考來源:
“兵燼”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兵燼”指戰争引發的焚燒破壞,即“兵火”的同義詞,強調戰亂帶來的焚毀與災難。例如明代胡應麟在《少室山房筆叢》中提到:“兵燼所經,玉石俱燬,況書宜火物也。”,說明戰火波及之處,珍貴物品(如書籍)極易損毀。
字詞構成
使用場景
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描述戰亂對物質與文化的摧殘。例如古籍中常以“兵燼所經”概括戰火波及區域的慘狀。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屬較為古雅的表達。
相關詞彙
近義詞包括“兵火”“戰火”“烽煙”等,均與戰争破壞相關;反義詞如“太平”“承平”則強調和平狀态。
“兵燼”一詞通過具體的曆史用例和字義分析,生動體現了戰争對社會的毀滅性影響。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少室山房筆叢》等古籍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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