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rder market] 關隘與市場。古代指設在交通要道的集市。後來專指設在邊境同外族或外國通商的市場
(1).位于交通要道的市集。《周禮·天官·大宰》:“七曰關市之賦。” 賈公彥 疏:“王畿四面皆有關門,及王之市廛二處。” 宋 蘇轍 《禦試制策》:“凡今百姓所為,一物以上,莫不有稅。茶、鹽、酒、鐵、關市之征,古之所無者,莫不并行。” 郭沫若 《十批判書·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然而涓涓之水,後來成了江河,和私田不能不取賦一樣,關市也就不能不征稅了。”
(2). 漢 代專指設在邊境上的互市市場。《魏書·臨淮王譚傳》:“ 漢 與胡通,亦立關市。” 曹禺 《王昭君》第二幕:“昨夜 匈奴 騎兵,突然襲擊,放兵搶劫 漢 朝商隊,将貨物一掃而空,又乘風縱火,将關市燒毀。”
(3).指關市的征稅。《逸周書·大聚》:“泉深而魚鼈歸之,草木茂而鳥獸歸之,稱賢使能、官有材而士歸之,關市平商賈歸之。”《新唐書·崔融傳》:“時有司議關市,行人盡征之。” 宋 王安石 《酬王詹叔奉使江東訪茶法利害見寄》詩:“已雲困關市,且復搔林藪。”
(4).指邊境上的通商。《史記·匈奴列傳》:“ 孝景帝 復與 匈奴 和親,通關市,給遺 匈奴 ,遣公主,如故約。”《資治通鑒·漢高後四年》:“有司請禁關市鐵器。” 胡三省 注:“ 漢 於邊關與蠻夷通市,謂之關市。” 曹禺 《王昭君》第二幕:“﹝他﹞堅決主張與 漢 和親,與 漢 朝通關市,研究 漢 朝的文治,歸順 漢 朝。”
(5).指掌管關市的官吏。《韓非子·内儲說上》:“關市乃大恐,而以 嗣公 為明察。”《資治通鑒·周赧王三十二年》:“﹝ 衞嗣君 ﹞又使人過關市,賂之以金,既而召關市,問有客過與汝金,汝回遣之;關市大恐。” 胡三省 注:“此蓋賂掌關市之官。《周禮》:司關掌國貨之節,以聯門市,司貨賄之出入者,掌其治禁與其征廛;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 戰國 之時,合為一官。”
"關市"一詞在漢語中具有多重曆史語義,其核心含義可從古代行政制度與商貿活動中溯源。根據《漢語大詞典》第二版解釋,"關市"原指古代官府在交通要道設立的關卡與市場,是兼具軍事防禦與貿易管理職能的特殊場所。這一概念最早見于《周禮·地官》"司關掌國貨之節,以聯門市",其中"門"指城門關卡,"市"為交易市場,兩者共同構成邊境貿易管理體系。
在具體曆史實踐中,"關市"具備三層延伸含義:其一指邊境關隘處的互市貿易,《漢書·匈奴傳》記載"匈奴貪,尚樂關市",說明漢代已通過關市開展民族間物資交換;其二為稅收管理機構,唐代《通典·食貨志》詳述關市令職責包括"掌禁末遊,察奸僞",具有稽查走私、征收商稅的功能;其三衍生為特定商貿形态,宋代《太平禦覽》引《三輔黃圖》稱"直市在富平津西南,亦謂關市",特指長安城郊定期舉辦的大型市集。
現代漢語中,"關市"作為曆史詞彙仍保留在學術研究領域,《中國曆史地名大辭典》将其定義為"古代于邊境關隘所設的貿易市場",常見于民族經濟交流史研究文獻。需注意的是,該詞與當代"海關""自貿區"等概念存在制度沿革關系,但不宜直接等同使用。
“關市”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曆史背景和語境:
關隘與市場的合稱
原指古代設在交通要道的集市,兼具關卡與貿易功能,如《國語·齊語》提到“關市幾(稽)而不征”,即對過往商品僅稽查而不征稅。秦代《關市律》也規範了此類市場的管理。
邊境貿易市場
漢代後多指邊境與外族或外國通商的互市,如西漢與匈奴的“胡市”,交易物品包括中原的絲綢、糧食與匈奴的牛馬、皮革。《魏書·臨淮王譚傳》記載“漢與胡通,亦立關市”即為此類。
相關記載可見《周禮》《國語》《魏書》及漢簡等史料,具體案例包括漢匈關市貿易、唐代邊市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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