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心之論”是一個成語,指與内心真實想法相違背的言論。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因外界壓力或利益驅使,說出違背本心的話。例如魯迅在書信中提到“作違心之論”,葉聖陶也在作品中描述“滔滔不絕地盡說些違心之論”。
出處與用法
源自清代李汝珍《鏡花緣》第十一回:“若說過多,不獨太偏,竟是‘違心之論’了”。語法結構為偏正式成語,通常作主語或賓語,含中性色彩,多用于書面語境。
相關擴展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用法,可參考《鏡花緣》原著或魯迅書信集。
違心之論一詞是指言行與内心真實想法不一緻的觀點或論斷。它是由兩個漢字組成,分别是「違」和「心」。
違字的拆分部首是「辶」和「韋」,辶表示走的意思,韋表示皮革。違字的筆畫數為8畫。
心字的拆分部首是「忄」,表示心的意思。心字的筆畫數為4畫。
違心之論的來源不詳。它在古代已有使用,多指人不敢或不願直接表達内心所想,而說出與自己真實想法不同的話語。
違心之論在繁體中文中的寫法依然是「違心之論」。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能因時代和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違心之論作為一個成語,它的寫法相對穩定。
例句:他明明知道這個決定是錯誤的,卻仍然說出了違心之論。
相關的組詞有:違心、違法、違背、心照不宣。
近義詞有:虛僞、僞裝、假話。
反義詞有:真心、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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