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 light-sensitiveness
light; ray; honour; merely; naked; scenery; smooth
【化】 light
【醫】 light; phot-; photo-
allergy; be sensitive to
【醫】 hyperacuity; hyperergia; hyperergy; hypersensibility
hypersensitiveness; hypersensitivity; irritability
光過敏(英文:Photosensitivity)指皮膚或眼睛對紫外線(UV)或可見光的異常敏感反應,屬于一種病理性免疫或毒性反應。該術語在漢英詞典中通常直譯為 "photosensitivity" 或 "light allergy",但醫學語境更傾向使用前者。
光過敏由“光”(光線)和“過敏”(超敏反應)複合而成,描述機體接觸光照後出現的異常免疫應答。臨床表現為:
英文Photosensitivity(WHO疾病分類編碼 ICD-11: L56.2)涵蓋兩類病理反應:
《默克診療手冊》定義光過敏為:“由紫外線輻射引發的皮膚異常反應,通常與光敏物質(如四環素類抗生素)相關,表現為曬傷樣皮損或濕疹化皮疹”。
國際皮膚病學聯盟(ILDS)将光過敏歸入“光照性皮膚病”,強調其與特應性體質的關聯性及防曬的核心防治策略。
術語 | 中文含義 | 與光過敏的關系 |
---|---|---|
Photodermatosis | 光照性皮膚病 | 光過敏屬于其亞類 |
Sun allergy | 日光過敏 | 非專業術語,多指光過敏 |
UV sensitivity | 紫外線敏感 | 光過敏的主要誘因 |
注:光過敏需與普通日光性皮炎鑒别,後者為生理性皮膚屏障受損,而前者涉及免疫異常。患者應避免使用光敏性藥物(如萘普生、氯丙嗪),并采用物理防曬(UPF 50+衣物)及廣譜防曬霜(SPF 30+)。
光過敏(Photosensitivity)是指皮膚在紫外線(如日光)或人工光源照射後産生的異常炎症反應,屬于一種光敏性皮膚病。以下是詳細解釋:
光過敏主要表現為暴露部位的皮膚出現紅斑、丘疹、水疱,伴隨灼熱、瘙癢或疼痛。其嚴重程度與光照強度、時間及個體敏感性密切相關,通常在照射後數小時至次日發作,夜間症狀可能加重。
光過敏可作為系統性紅斑狼瘡的臨床表現之一,但單獨存在時無診斷特異性,需結合抗核抗體檢測等綜合判斷。
提示:若頻繁出現光過敏症狀,建議盡早就診皮膚科或風濕免疫科,排查潛在疾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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