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賊(gōng zéi)指在工人運動中為資方利益服務、破壞罷工或工人團結的分子。該詞具有強烈貶義,常見于勞工運動語境。
漢語釋義
指受雇主收買或主動出賣工人利益,破壞罷工、分化工人團結的人。其行為包括告密、充當打手、阻撓集體行動等。
英文翻譯:Strike-breaker(破壞罷工者)、Scab(貶義,指拒絕罷工的工人或破壞罷工者)、Blackleg(英式英語,同Scab)。
詞源與曆史語境
該詞源于20世紀初中國勞工運動,帶有鮮明的階級鬥争色彩。在馬克思主義理論中,“工賊”被視為工人階級的叛徒,因其行為削弱了工人對抗資本家的集體力量。
現代勞動法雖未直接使用“工賊”一詞,但明确保障勞動者罷工權與集體談判權(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27條)。破壞合法罷工的行為可能違反《勞動法》中“不得阻撓工會依法開展工作”的規定。
該詞隱含對工人個體選擇權的批判。部分學者指出,在非自願罷工或經濟脅迫背景下,拒絕參與罷工者不應被簡單标籤化。
例句:
1922年京漢鐵路大罷工中,軍閥雇傭工賊(Scabs)替代罷工工人,導緻運動失敗。
“工賊”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和社會背景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在不同來源中高度一緻,但具體細節可結合多角度解釋如下:
“工賊”指工人隊伍中被資産階級或資本家收買,出賣工人階級利益、破壞工人運動的人。他們通過不參與罷工、繼續工作或主動協助資方,削弱工人集體行動的效力。
破壞罷工行動
在罷工期間,工賊可能以兩種形式出現:
利益驅動與脅迫
工賊的動機包括被金錢收買、受雇主威脅,或因個人經濟壓力被迫妥協。例如,部分工人可能因家庭負擔無法承擔罷工損失,選擇繼續工作。
工賊行為削弱了工人群體的議價能力,使資方得以維持運營并壓制合理訴求,長期可能加劇勞資矛盾。
“工賊”本質是勞資沖突中的特殊角色,其行為直接關聯工人運動的成敗。理解這一概念需結合曆史背景、經濟關系及個體處境綜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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