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global; joint use
"共用"作為漢語動詞短語,在漢英詞典中具有多層含義,其核心語義可歸納為以下四點:
共同使用(Shared Utilization)
指兩個及以上主體對同一物品、空間或資源的同時使用。例如:"The conference room is shared by three departments"(該會議室由三個部門)。在法律語境中,該詞常與"共有權"概念關聯,體現《民法典》第297條規定的共同所有權形式。
功能複合性(Functional Integration)
在技術文檔中常指設備/系統具備雙重功能屬性,如"shared drainage system"(共用排水系統)既承擔雨水排放又處理生活污水。此用法多見于建築工程規範GB50352-2019。
臨時性協作(Temporary Co-usage)
區别于"共享"的持續性特征,"共用"更強調特定時段的協同使用。例如醫療領域"shared operating theater"(共用手術室)特指不同科室按排班表交替使用空間。
語用差異(Pragmatic Nuances)
在漢英轉換時需注意:作動詞時譯作"share",作定語時則用"shared"(如共用廚房:shared kitchen)。該詞在商務合同中常與"exclusive use"(專用)構成對立條款。
“共用”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gòng yòng,其核心含義為共同使用。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兩個或多個主體(如人、組織等)共同使用同一物品、資源或空間。例如: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文用法或具體語境案例,可參考《左傳》相關文獻或漢典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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