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interpersonal messaging service
個人間通信服務(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 Service)指基于電子通信技術實現的個體間實時或非實時信息傳輸系統,其核心特征包含三點:第一,服務對象限定于自然人用戶而非設備間通信;第二,信息傳輸需具備雙向交互能力,區别于廣播式單向傳播;第三,數據内容由用戶自主生成,包括文字、語音、視頻等多種形式。
根據國際電信聯盟(ITU)技術标準,該服務需滿足三類技術要求:端到端加密保障、傳輸延遲低于300毫秒、支持多協議兼容(如SIP/XMPP)。典型應用場景包含即時通訊軟件(如微信)、VoIP電話系統及企業級協作平台。
在中國現行法規框架下,依據《電信條例》第16條規定,此類服務提供者須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并建立用戶實名登記制度。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第5條則特别強調此類服務中個人數據的存儲時限不得超過業務必需期限。
個人間通信服務(Personal Communication Service, PCS)是一種以實現“任何人(Whoever)在任何時間(Whenever)、任何地點(Wherever)與任何人(Whomever)進行任何形式(Whatever)通信”為目标的通信模式。以下是其核心含義和特點:
基本定義
個人間通信服務旨在通過唯一個人通信號碼(PTN),支持用戶在移動或固定網絡中以多種形式(語音、數據、圖像等)實現無障礙通信。其核心是“5W”理念,即突破時間、空間和終端的限制。
服務範疇
包括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
唯一通信號碼
每個用戶擁有獨立于終端的個人通信號碼(PTN),支持跨網絡、跨終端的無縫接續。例如,通用個人通信(UPT)業務允許用戶通過PTN在任意網絡發起或接收呼叫。
智能網絡架構
結合移動通信、公共通信和智能通信技術,實現多網絡協同與智能路由選擇。
起源與标準化
概念最早于20世紀80年代提出,英國将其命名為“個人通信網(PCN)”,美國則稱為“個人通信服務(PCS)”。美國FCC将其定義為“滿足移動需求的無線通信服務”。
社會需求驅動
隨着用戶對通信質量(如保密性、多媒體支持)要求的提升,傳統模拟蜂窩系統逐漸被替代,個人通信成為通信技術發展的核心目标。
如需進一步了解技術細節或發展曆程,可參考來源:道客巴巴、科普中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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