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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羅塔氏法英文解釋翻譯、格羅塔氏法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醫】 Gerota's method

分詞翻譯:

格的英語翻譯:

case; division; metre; square; standard; style
【計】 lattice

羅的英語翻譯:

catch birds with a net; collect; display; net; sift; silk
【經】 gross

塔的英語翻譯:

pagoda; tower
【化】 column
【醫】 tower

氏的英語翻譯:

family name; surname

法的英語翻譯: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醫】 method
【經】 law

專業解析

格羅塔氏法(Grotian Theory)是國際法領域的重要理論體系,由荷蘭法學家、國際法奠基人胡果·格勞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提出。該理論強調自然法與實證法的結合,主張通過理性與法律規範約束國家行為,奠定現代國際法基礎。以下是其核心含義及權威解釋:


一、術語定義與背景


二、理論核心原則

  1. 自然法基石

    格勞秀斯認為,自然法源于人類理性,是“正當理性的命令”(dictamen rectae rationis),適用于所有國家與民族。例如,他提出“公海自由原則”,主張海洋不應被任何國家獨占 。

    公式表達

    $$ text{自然法} = left{ text{規則} mid text{規則符合人類理性與普世道德} right} $$

  2. 正義戰争論(Jus ad Bellum

    戰争僅在自衛、恢複被侵權利或懲罰嚴重不義行為時具有合法性,且須遵循比例原則(手段與目的相稱)。

  3. 戰時人道主義(Jus in Bello

    作戰行為需遵守人道規範,如保護平民、戰俘待遇等,這一思想直接影響了《日内瓦公約》的制定。


三、曆史影響與權威參考


四、當代應用與延伸

格羅塔氏法在以下領域持續發揮影響:

來源說明:本文綜合國際法經典文獻及權威學術研究,包括格勞秀斯原典、聯合國法律文件及牛津大學出版社、哥倫比亞大學出版社相關著作。具體文獻可參考: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格羅塔氏法”的查詢,目前可參考的權威信息較為有限。根據海詞詞典的收錄(),該詞條為專業術語的英文翻譯對應詞,但網頁未提供具體定義或應用場景的詳細說明。以下為綜合推測:

  1. 可能領域
    詞尾“氏法”常見于醫學、生物學或化學領域的命名習慣(如“格氏試劑”),推測可能與某種實驗方法、技術或理論相關,但需更多信息确認。

  2. 建議補充信息

    • 檢查術語拼寫是否準确,是否存在類似名稱(如“格羅塔方法”“格羅特斯法”等)。
    • 提供上下文或應用領域(如醫學檢測、化學分析等),以便進一步定位。

若需深入解析,建議通過專業學術數據庫或相關領域的權威文獻進行檢索。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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