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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斷與判決英文解釋翻譯、公斷與判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arbitration and award

分詞翻譯:

公斷的英語翻譯:

arbitrate; arbitration
【經】 arbitrage; arbitrate; arbitration

與的英語翻譯:

and; attend; get along with; give; help; offer; take part in; with
【計】 AND

判決的英語翻譯:

judge; sentence; adjudge; adjudicate; court decision; decree; doom; ruling
verdict
【經】 adjudication; findings

專業解析

公斷(Arbitration)與判決(Judgment)是法律程式中具有明确差異的術語。以下從漢英對照角度解釋其核心定義與適用範圍:

一、公斷(Arbitration)

公斷指由獨立第三方(仲裁機構或仲裁員)對争議事項進行裁決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其法律依據通常基于當事人事先達成的仲裁協議,裁決結果具有終局性和強制執行力。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仲裁裁決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效力,但需通過法院執行程式實現。英文中,"arbitration"強調雙方自願将争議提交至中立機構,常見于國際貿易和商事糾紛。

二、判決(Judgment)

判決是司法機關(法院)通過審判程式對案件作出的強制性決定。其效力直接來源于國家司法權,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判決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訴,而終審判決具有立即生效的約束力。英文術語"judgment"特指法院的正式裁決,涵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結果,且可通過司法強制執行。

三、核心區别

  1. 效力來源:公斷依賴當事人協議,判決基于國家司法權;
  2. 程式性質:公斷為民間争議解決機制,判決屬官方司法行為;
  3. 適用範圍:公斷多用于合同糾紛,判決覆蓋所有法律争議類型。

(注:以上引用來源包括《元照英美法詞典》《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布萊克法律詞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

網絡擴展解釋

“公斷”與“判決”是法律和糾紛解決中常見的兩個概念,但適用範圍和性質有顯著差異。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公斷

定義:
公斷指由非當事人或第三方對争議進行裁決的行為,強調“秉公判斷”或“居中裁斷”。其核心特點包括:

  1. 主體多樣性:既可以是官府(如古代行政裁決),也可以是民間第三方(如現代仲裁機構)。
  2. 程式靈活性:通常遵循雙方協議或非強制程式,例如商業糾紛中通過仲裁解決。
  3. 效力有限性:公斷結果可能依賴當事人自願執行,而非直接具備法律強制力。

應用場景:


二、判決

定義:
判決是法院根據法律程式對案件實體問題作出的最終決定,具有強制性和終局性。其核心特點包括:

  1. 主體唯一性:僅能由人民法院作出。
  2. 内容權威性:解決案件核心問題(如是否犯罪、刑罰種類),且一經生效不可隨意變更。
  3. 強制執行力:當事人必須服從,否則可能面臨法律制裁。

法律依據:


三、兩者區别

維度 公斷 判決
主體 第三方(民間或官府) 人民法院
效力 依賴協議或自願執行 法律強制力保障
適用範圍 民事、商業糾紛等非刑事案件 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類案件
程式依據 靈活,可約定 嚴格遵循訴訟法規定

公斷更側重糾紛的第三方調解或仲裁,靈活性高但強制力有限;判決則是司法權的體現,具有終局性和強制性。兩者在解決争議時互為補充,分别適用于不同場景。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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