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able a motion
lay aside; lay on the table; lay up; pigeonhole; pocket; shelve; table
【經】 lock-up
【法】 motive; proposal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擱置動議”(Table a Motion)是議事規則中的特定程式術語,指通過正式表決将當前讨論中的提案暫時或永久性推遲處理的行為。其核心含義與法律程式要點如下:
“擱置動議”屬于程式性動議(Procedural Motion),優先級高于實質性讨論。當該動議被提出并附議後,主持人必須立即中止原議題辯論,優先對其進行表決。通過需滿足簡單多數票(Majority Vote),表決通過後原動議即被擱置。
定義擱置動議為“将議題延期至後續會議”的動作,強調其不可辯論、不可修改的特性(第17節)
第29條規定列入常委會會議議程的議案,若需深入研究可暫不付表決,體現擱置程式的法定性
第XVIII章明确“擱置動議”無需辯論且不可重啟的終局效力
常見混淆概念包括“延期動議”(Postpone to a Certain Time)與“委托審查”(Commit)。區别于擱置動議:
權威參考來源
- 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議會程式術語指南》https://crsreports.congress.gov/product/pdf/R/R46413
- 羅伯特議事規則官網釋義 https://www.robertsrules.com/glossary.html#T
- 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官方文本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3/1e4d789046d74a08a7d943b35d7d0e0c.shtml
- 中國人大網《立法法》全文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1503/66a3d42c834a4a6f8a9e7d5d7d1e7b7f.shtml
“擱置動議”是議事規則中的特定術語,指在會議讨論中通過特定程式将某個議案暫時或永久擱置,以避免直接表決的行為。具體解釋如下:
核心定義
指在議事過程中,不直接對某個動議進行表決,而是通過提案方式将其從當前議程中移除,使該動議失去讨論或表決機會。例如在《衆議院規則》中,擱置動議被列為第七項程式,用于壓制争議性提案。
目的與效果
主要用于處理敏感或争議性議案。擱置動議一旦通過,原動議将被直接終止,既不會通過也不會被否決,從而避免會議陷入僵局或産生不良後果。
規則演變
不同時期的議事手冊對擱置動議的排序不同。例如《傑斐遜手冊》将其列為第二項程式,而現代《衆議院規則》将其調整為第七項,反映出規則體系中對不同程式優先級的調整。
應用場景
常見于需要快速結束争議讨論的場合,例如:
參考來源:主要綜合(議事規則演變)和(動議目的)的權威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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