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statue books
【法】 instrument of law; legal document; legal instrument
collection; compilation; compile; corpus
【計】 A; assemble; assembling
【經】 compilation
法律文件彙編的漢英詞典釋義與法律實務解析
法律文件彙編(英文:Compilation of Legal Documents)指将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法規、判例、合同等系統性整理成冊的過程或成果。其核心特征包括:
彙編中的公證文書、裁判文書等可直接作為法庭證據(《民事訴訟法》第72條),英文稱“admissible evidence”。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彙編》為法官提供裁判規則指引,對應英文術語“binding precedent”(有約束力的判例)。
中文類型 | 英文術語 | 示例(來源) |
---|---|---|
法律法規彙編 | Statute Compilation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典》 |
司法判例集 | Case Law Reporter |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精選》 |
合同範本集成 | Model Contract Collection | 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
《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将“Compilation”定義為:
“A collection of documents arranged for specific use, often with annotations.”
(為特定用途整理的文獻集合,常附注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58條要求行政法規公布後須及時彙編,确保公衆可查。
參考來源(真實可訪問鍊接):
全國人大法律法規數據庫: http://www.npc.gov.cn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庫: http://www.court.gov.cn
ICC官網: https://iccwbo.org
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West Academic
法律文件彙編是指将現行有效的規範性法律文件(如法律、法規、規章等)按照特定目的或标準進行系統整理、分類和編輯成冊的活動。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關鍵解釋:
非立法性質
僅對現有文件進行整理排列,不修改内容,也不涉及法律創制或廢止(區别于法典編纂)。
技術性整理
通常按調整領域、效力層級、發布時間等标準分類,例如将民事類、刑事類法規分别彙編。
目的明确
便于司法人員、學者或公衆查閱和使用法律文件,提升法律適用的效率。
對比項 | 法律文件彙編 | 法典編纂 |
---|---|---|
性質 | 技術整理活動 | 立法活動 |
内容是否修改 | 不改變原文件 | 可能補充、修改或廢止原有條文 |
主體 | 官方或非官方機構均可進行 | 僅限國家立法機關 |
根據權威定義,法律文件包括:
但通常彙編以規範性文件為主,非規範性文件多見于案例彙編或特定用途的整理。
如需了解具體彙編案例或完整法規目錄,可參考官方發布的《法律法規全書》或專業法律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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