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gal science; science of law
法律科學(Legal Science)是研究法律現象、法律規範及其運行規律的系統性學科,其核心在于通過理性分析和社會實證方法揭示法律體系的本質與功能。在漢英詞典中,該術語對應“legal science”或“jurisprudence”,強調從理論、曆史和實踐維度對法律進行科學化探索。
法律科學涵蓋法理學、比較法學、法律史及部門法學(如刑法學、民法學)。牛津法律研究指出,其不僅關注成文法的解釋,還涉及法律原則在社會中的適應性演變(來源:《牛津法律大辭典》)。
該學科采用邏輯推理、案例分析和跨學科研究(如法社會學、法經濟學),注重實證性與規範性結合。哈佛大學法學院提出,法律科學的科學性體現在對法律效力的可驗證研究(來源:哈佛法學評論)。
法律科學為立法、司法提供理論支撐,例如通過法律解釋技術解決條文模糊性問題。世界法學家協會指出,其成果直接影響法律改革和判例發展(來源:國際法理學研讨會報告)。
漢語語境更強調法律的道德基礎(如“禮法合一”),而英語術語“legal science”更偏向形式邏輯體系。劍橋比較法研究顯示,這種差異源于大陸法系與普通法系的傳統分野(來源:《劍橋法律哲學手冊》)。
“法律科學”是法學的别稱,指以法律、法律現象及其規律為研究對象的系統性學科,屬于社會科學的重要分支。以下從不同角度詳細解釋該概念:
定義與核心
法律科學(即法學)是研究法律規範、法律行為、法律關系等法律現象的科學,其核心在于探讨如何通過法律構建社會秩序、實現公平正義。它不僅關注法律條文本身,還分析法律在社會中的實際運作規律。
研究對象
包括法律意識(如公衆對法律的認知)、法律關系(如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法律行為(如合法行為與違法行為)等,涵蓋立法、司法、執法全過程。
學科屬性與結構
職能與特點
兼具理論認識職能(如法律原理研究)和意識形态職能(如維護社會價值觀)。其科學性與系統性體現在對法律現象規律的研究,而非單純的法條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科學的具體分支(如憲法學、民法學)或研究方法,可參考上述來源中的法學學科體系相關内容。
埃布斯坦氏療法艾迪斯氏計數埃斯巴赫氏法百家村法庭貝友菌屬别紅藻氨酸測試區域沖突圖蛋白療法等能量譜二十六烷酸反鍵分子軌道發熱機菲布林格氏征飛快幹粉減火器回波抑制器呼吸困難堿澱粉加斯克耳氏夾盡情地急性前角神經細胞炎例行和異常檢查落後的面容診斷法排糞過頻剖腹手術刷觸電壓數量級未分配材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