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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資産英文解釋翻譯、法定資産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legal assets

分詞翻譯:

法定的英語翻譯:

legal

資産的英語翻譯:

assets; capital; substance
【經】 assets; funds; negative debt

專業解析

法定資産(Statutory Assets)指由法律明确規定其存在、範圍、處置方式及優先權的特定資産類型,尤其在企業清算、破産或特定監管場景下具有法律強制力。其核心特征在于法定性,即資産的性質和處置規則直接源于成文法或判例法,而非當事人約定。

一、核心定義與法律特征

  1. 法定來源:該類資産的範圍及處理規則由《企業破産法》《保險法》《商業銀行法》等專門法律直接規定。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第113條明确規定了破産財産清償順序中的優先資産類别。
  2. 優先受償權:在破産清算中,法定資産(如職工工資、社保費用)通常優先于普通債權受償。
  3. 非約定性:區别于合同約定的資産(如抵押物),法定資産的效力不依賴當事人協議,而是法律強制創設。

二、典型應用場景與類型

  1. 破産清算程式
    • 職工債權:包括拖欠工資、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及社保欠款(《企業破産法》第113條)。
    • 稅收債權:企業所欠稅款(不含罰款、滞納金)享有法定優先權。
  2. 金融監管領域
    • 保險業:保險公司須依法提取責任準備金(如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确保償付能力(《保險法》第98條)。
    • 銀行業:法定存款準備金由央行強制要求存放,以保障金融系統穩定(《商業銀行法》第32條)。

三、與相關術語的區分

術語 定義 與法定資産的區别
約定資産 通過合同(如抵押、質押協議)設定擔保的資産 效力源于當事人合意,非法定強制創設
破産財産 破産程式中全部可用于清償債務的財産 法定資産是破産財産中具有優先受償權的子集
信托資産 受托人依信托文件管理的財産 獨立性源于《信托法》,但具體範圍由信托合同約定

四、英文術語對照與法律語境

權威依據參考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全國人大常委會)
    • 第113條:破産財産清償順序(職工債權優先于稅收債權及普通債權)。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全國人大常委會)
    • 第98條:保險公司需提取各項責任準備金。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全國人大常委會)
    • 第32條:商業銀行需按央行要求交存存款準備金。

注:法定資産的定義需嚴格依據生效法律條文,其範圍可能隨司法解釋或修法調整。跨境交易中需注意不同法域對優先權規則的差異(如美國破産法中的"行政優先權"Administrative Claims)。

網絡擴展解釋

法定資産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被确認為企業所有權的資産類型,其确認标準、分類及管理方式均需符合相關法律條款。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定義與核心特征

法定資産需滿足兩個核心條件:

2. 主要分類

根據使用周期和價值屬性,分為三大類: (1)固定資産
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生産經營相關資産,包括:

(2)流動資産
短期(通常≤1年)可轉化為現金的資産,如:

(3)無形資産
雖無實物形态但具有經濟價值的資産,例如:

3. 法律确認流程

企業需通過資産評估報告、産權登記、稅務申報等程式完成法定資産的官方認證,确保資産合法性。

補充說明

上述分類依據《企業會計準則》,但不同國家/地區的具體标準可能存在差異。建議通過權威法律文件或專業審計機構核實資産屬性。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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