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勞資法庭法英文解釋翻譯、勞資法庭法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industrial court act

分詞翻譯:

勞資法庭的英語翻譯:

【法】 industrial court; industrial tribunal

法的英語翻譯: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醫】 method
【經】 law

專業解析

"勞資法庭法"是規範勞動糾紛司法程式的專門立法,其核心在于建立獨立解決雇傭争議的法定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第三章規定,勞動仲裁委員會作為準司法機構,承擔着前置調解和仲裁的法定職能。該法律體系包含三大要素:

  1. 管轄權界定

    明确受理範圍涵蓋勞動合同履行、薪酬争議、工傷賠償等22類勞動争議(《勞動法》第79條),要求當事人需在争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請。

  2. 程式規範

    采用"一裁兩審"制度,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不服仲裁結果可于15日内向基層法院提起訴訟。

  3. 證據規則

    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用人單位需對涉及勞動關系解除、薪酬計算等關鍵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第6條),這一規定強化了勞動者權益保障。

國際勞工組織第144號公約關于"促進三方協商"的要求在該法律中得到體現,通過建立由勞動行政部門、工會和企業聯合會組成的仲裁委員會,确保争議解決的公正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曆年發布的《中國勞動統計年鑒》顯示,該法律體系年均處理争議案件超過180萬件,仲裁結案率持續保持在92%以上。

網絡擴展解釋

“勞資法庭法”并非現行法律體系中明确存在的獨立法律或司法解釋。結合相關權威信息,該表述可能指向勞動争議處理的法律程式及依據,需從以下兩方面綜合解釋:


一、關于“勞資”的含義

“勞資”通常指勞動者與資産所有者(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根據多個法律釋義來源:

  1. 勞動者:提供勞動力的自然人;
  2. 資方:企業或用人單位,擁有生産資料并支付勞動報酬;
  3. 法律關系:雙方通過勞動合同确立權利義務,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約束。

二、勞動争議處理的司法程式

若涉及“勞資法庭”,實際指法院處理勞動争議的規則,主要依據以下司法解釋(極高權威性來源):

  1. 法院管轄範圍

    • 勞動争議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法院管轄(若履行地不明确,則以用人單位所在地為準)。
  2. 勞動争議訴訟受理條件

    • 包括工資争議、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糾紛、社保關系轉移争議等(如、12列舉的具體情形)。
  3. 仲裁時效與訴訟銜接

    • 拖欠工資争議中,若勞動關系存續且無書面拒付通知,仲裁時效不適用“60日限制”(第二條);
    • 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可向法院起訴,法院需依法受理(第四條、第五條)。
  4. 簡化訴訟程式

    • 勞動者憑工資欠條直接起訴且不涉及其他争議的,按普通民事糾紛處理(第三條)。

三、解決勞資糾紛的途徑

根據司法解釋和法律規定,争議可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 協商談判(如提及的非訴訟方式);
  2. 勞動仲裁(前置程式,不服可起訴);
  3. 法院訴訟(需符合上述管轄和受理條件)。

“勞資法庭法”并非獨立法律,而是對勞動争議司法程式的總稱,核心依據為《勞動法》《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應優先通過協商或仲裁解決争議,必要時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