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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人身自由英文解釋翻譯、剝奪人身自由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deprivation of personal liberty

分詞翻譯:

剝奪的英語翻譯:

denude; expropriate; deplume; deprive; dispossess; curtail; rob; strip
denudation
【醫】 deprivation

人身自由的英語翻譯:

【法】 ******* of person; personal *******; personal liberty

專業解析

剝奪人身自由(Deprivation of Personal Liberty)指通過法律或強制手段,暫時或永久地限制個體行動自由的權利。其核心在于對個體物理活動空間的非法或不當控制,需嚴格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式。以下從法律和語言角度詳解:


一、法律定義與依據

  1. 中國憲法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明确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此條款構成公民人身自由權的根本保障,任何剝奪行為必須基于法定事由(如刑事犯罪)且經司法機關裁決 。

    英文釋義: Deprivation of personal liberty must comply with statutory conditions (e.g., criminal offenses) and judicial procedures.

  2. 刑法中的具體適用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的,構成“非法拘禁罪”。此罪主觀要件為故意,客觀要件表現為強制限制行動自由(如關押、捆綁) 。

    英文對照: Unlawful detention or confinement constitutes a criminal offense under Chinese law.


二、國際人權法視角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九條第一款規定:“人人有權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 強調剝奪自由需符合“非任意性”(non-arbitrariness)與程式正當原則 。

術語解析: "Arbitrary deprivation" 指無法律依據或超出必要限度的自由剝奪。


三、漢英術語權威對照

  1. 法律文本譯法

    • 剝奪人身自由 → Deprivation of personal liberty (聯合國人權文件标準譯法)
    • 非法拘禁 → Unlawful detention (《刑法》英譯本)
    • 羁押 → Custody (司法機關正式表述)
  2. 學術定義補充

    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将 "Deprivation of liberty" 定義為:

    "The act of removing someone's freedom of movement without consent, typically through confinement or restraint."

    強調“非自願性”(without consent)與“身體約束”(physical restraint)為核心特征 。


四、合法與非法剝奪的界限

情形 合法性依據 示例
合法剝奪 司法裁決(拘留、逮捕、監禁) 罪犯服刑期間
非法剝奪 無法律授權或程式違法 私設牢房、超期羁押
緊急狀态限制 《突發事件應對法》特别授權 傳染病防控中的強制隔離

參考文獻來源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3.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條約庫)
  4. Black's Law Dictionary (Thomson Reuters)

網絡擴展解釋

剝奪人身自由是指通過強制手段限制個體的行動自由,使其無法自主決定活動範圍或行為方式。以下是綜合法律定義和實踐情形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之一,包括身體活動自由和意志自主權。剝奪人身自由既可能合法(如司法機關依法執行),也可能非法(如無法律依據的拘禁)。

二、合法剝奪的情形

  1. 司法程式:公安機關、法院等司法機關依法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或對罪犯執行監禁刑罰。
  2. 特殊管理:醫院對具有危險性的精神病患者實施必要的人身限制;行政執法部門在緊急狀态下依法采取臨時管控措施。

三、非法剝奪的情形及後果

  1. 常見行為

    • 非法拘禁(如私設牢房、限制他人離開特定場所);
    • 利用暴力、威脅或心理壓迫(如恐吓導緻被害人不敢行動);
    • 妨礙通行或通信自由(如封鎖道路、扣押身份證件)。
  2. 法律責任

    • 行政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處10-15日拘留并罰款(500-1000元);
    • 刑事責任:構成非法拘禁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伴隨毆打、侮辱等情節,從重處罰。

四、認定剝奪自由的關鍵條件

  1. 空間限制:将個體活動範圍壓縮至極小區域(如房間、車輛内);
  2. 時間持續:限制行為需達到一定時長(如數小時以上);
  3. 強制手段:存在明顯的物理或心理脅迫。

合法剝奪人身自由需嚴格遵循法定程式,而非法剝奪将面臨行政或刑事處罰。公民若遭遇此類侵害,可通過報警或訴訟維權。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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