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eprivation of personal liberty
denude; expropriate; deplume; deprive; dispossess; curtail; rob; strip
denudation
【醫】 deprivation
【法】 ******* of person; personal *******; personal liberty
剝奪人身自由(Deprivation of Personal Liberty)指通過法律或強制手段,暫時或永久地限制個體行動自由的權利。其核心在于對個體物理活動空間的非法或不當控制,需嚴格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式。以下從法律和語言角度詳解:
中國憲法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明确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此條款構成公民人身自由權的根本保障,任何剝奪行為必須基于法定事由(如刑事犯罪)且經司法機關裁決 。
英文釋義: Deprivation of personal liberty must comply with statutory conditions (e.g., criminal offenses) and judicial procedures.
刑法中的具體適用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的,構成“非法拘禁罪”。此罪主觀要件為故意,客觀要件表現為強制限制行動自由(如關押、捆綁) 。
英文對照: Unlawful detention or confinement constitutes a criminal offense under Chinese law.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九條第一款規定:“人人有權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 強調剝奪自由需符合“非任意性”(non-arbitrariness)與程式正當原則 。
術語解析: "Arbitrary deprivation" 指無法律依據或超出必要限度的自由剝奪。
法律文本譯法
學術定義補充
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将 "Deprivation of liberty" 定義為:
"The act of removing someone's freedom of movement without consent, typically through confinement or restraint."
強調“非自願性”(without consent)與“身體約束”(physical restraint)為核心特征 。
情形 | 合法性依據 | 示例 |
---|---|---|
合法剝奪 | 司法裁決(拘留、逮捕、監禁) | 罪犯服刑期間 |
非法剝奪 | 無法律授權或程式違法 | 私設牢房、超期羁押 |
緊急狀态限制 | 《突發事件應對法》特别授權 | 傳染病防控中的強制隔離 |
參考文獻來源
剝奪人身自由是指通過強制手段限制個體的行動自由,使其無法自主決定活動範圍或行為方式。以下是綜合法律定義和實踐情形的詳細解釋: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之一,包括身體活動自由和意志自主權。剝奪人身自由既可能合法(如司法機關依法執行),也可能非法(如無法律依據的拘禁)。
常見行為
法律責任
合法剝奪人身自由需嚴格遵循法定程式,而非法剝奪将面臨行政或刑事處罰。公民若遭遇此類侵害,可通過報警或訴訟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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