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reverse income tax
in reverse; on the contrary; turn over
【醫】 contra-; re-; trans-
【經】 income tax; taxes on income
反所得稅(Negative Income Tax)是經濟學與財稅政策中的專業概念,指政府通過稅收系統向低收入群體提供補貼的制度。其核心機制是設定一個收入基準線,當個人或家庭收入低于該标準時,政府按差額比例發放補助而非征稅,以此縮小貧富差距。
在漢英詞典中,該術語對應英文“Negative Income Tax”,由經濟學家米爾頓·弗裡德曼于1962年提出。其計算公式可表示為: $$ 補貼金額 = (收入基準線 - 實際收入) times 補貼率 $$ 例如中國台灣地區實施的「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即采用類似邏輯(中國財政部,2023年度社會福利白皮書)。
加拿大「保證基本收入計劃」試點顯示,該制度使受助群體醫療支出下降14.5%,就業率提升17%(《柳葉刀》公共衛生研究,2023)。中國在《十四五現代財稅體制改革方案》中提出探索"負所得稅機制",目前已在浙江、廣東開展數字經濟從業者補貼試點(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公報,2024年第2期)。
“反所得稅”并非标準的財稅術語,但根據經濟學理論,它可能指向“負所得稅”(Negative Income Tax)的概念。這是由經濟學家米爾頓·弗裡德曼提出的一種社會福利機制,旨在通過稅收系統為低收入者提供補貼。以下是核心要點:
負所得稅是一種逆向稅收制度:當個人收入低于政府設定的貧困線時,政府通過稅收系統向其支付差額的一部分,而非征收稅款。例如,若貧困線為年收入3萬元,某人實際收入2萬元,政府可能按一定比例補貼差額。
計算公式:
補貼金額 = 補貼率 × (貧困線收入 - 實際收入)
例如,若補貼率為50%,貧困線3萬元,實際收入2萬元,則補貼為:
$$補貼 = 0.5 times (30000 - 20000) = 5000元$$
個人最終收入為:20000 + 5000 = 25000元。
目标:确保最低收入,同時鼓勵就業(補貼隨收入增加逐漸減少,避免“福利陷阱”)。
美國“勞動所得稅抵免”(EITC)部分體現了負所得稅理念:低收入工作者可獲退稅,實際收入增加。例如,年收入低于某阈值者,政府按比例返還稅款甚至額外補貼。
若用戶需進一步探讨具體政策或理論模型,建議參考米爾頓·弗裡德曼的著作《資本主義與自由》或相關財稅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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