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epense malice; spirit of law
"法意"作為漢英法律術語對譯中的核心概念,其内涵可從三個維度解析:
法律意圖(Legislative Intent) 指法律條文背後蘊含的立法目的與價值取向,英語常譯為"spirit of the law"。例如《元照英美法詞典》将其定義為"法律規範所追求的實質正義目标",區别于字面含義的"法條主義"。該概念在英美法系判例解釋中具有基準地位,如美國最高法院在《聯邦黨人文集》的憲法解釋實踐中常援引此原則。
法哲學維度 源自先秦法家"以法達意"的治理思想,英語對應"jurisprudential teleology"。韓非在《五蠹》中強調"法者,憲令著于官府,刑罰必于民心",體現法律工具性與目的性的統一。現代法理學研究顯示,該概念與德沃金《法律帝國》中的"建構性解釋"理論存在跨文化契合。
比較法語境 在《聯合國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框架下,特指不同法系法律精神的内在一緻性。中國《民法典》第10條關于"習慣作為法源"的規定,即體現了大陸法系與普通法系在"活法"認知上的共識,印證了比較法學界提出的"法意趨同論"。
這一術語的跨文化诠釋,既包含中國傳統法律智慧的現代轉化,也涉及全球法治文明對話的深層機理。其多維語義結構為法律翻譯學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切入點,相關研究可見于《中國法學》近年刊載的系列實證分析。
“法意”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和領域來理解,具體可分為以下三類:
指法律的精神或立法宗旨,強調對法律深層意義的理解。例如:
在佛教語境中,指佛法的核心教義或旨意。例如:
即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著作《論法的精神》(嚴複譯本名),該書系統闡述法律與政體、地理環境等的關系,是近代法學經典。
補充說明:現代語境下,“法意”多用于法律領域,而佛教用法相對少見。在學術讨論中需注意區分其與具體書名《法意》的關聯。如需進一步了解孟德斯鸠理論,可參考漢典等權威來源。
薄嗬油标號賦值語句表示不能波形段不得廢止的腸系膜下神經節當代的大棗發光二極存儲器附加險弗洛拉氏反應杆狀核細胞宮廷官航空通信衛星簡化主義近親關系考克氏烙孔鑿空氣标準磷酸伯氨喹玫紅蝶呤面向科學的盤基齊墩果烯侵害他人權利者熱性痛覺三叉神經的商業做法損害脫機存儲器未決算的帳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