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大審法庭英文解釋翻譯、大審法庭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

分詞翻譯:

大的英語翻譯:

big; great; large
【醫】 macro-; magnum; makro-; megalo-

審的英語翻譯:

careful; examine; interrogate; know

法庭的英語翻譯:

court; lawcourt; courtroom; forum; tribunal
【法】 banc; bar; bench; court; court house; court of judicature
court of justice; courtroom; courts of law; judicial court
judicial tribunal; law court; law-court; officina justitiae
seat of justice; tribunal

專業解析

大審法庭是漢語法律術語中具有特定曆史内涵的概念,對應英文可譯為"Grand Judicial Tribunal"。這一司法機構最早可追溯至中國清代末期的司法改革,其職能接近于現代高等法院,主要負責審理重大刑事案件及跨區域訴訟案件。

根據《中國司法制度史》記載,大審法庭在1907年《各級審判廳試辦章程》中被正式确立為省級司法機構,采用合議庭制度審理案件,标志着中國傳統司法體系向近代專業化轉型的關鍵節點。其審判權限包括:死刑複核、官員職務犯罪、涉及外國人訴訟等重大案件,體現了司法權與行政權的初步分離。

在現代法律語境中,該術語可對應最高人民法院的特别審判庭。如2020年《中國法院組織法》修訂後設立的跨行政區劃審判機構,在審理重大涉外案件、知識産權糾紛等特殊類型案件時仍沿用類似職能架構。權威法律數據庫"北大法寶"收錄的相關司法解釋顯示,這類法庭的判決具有終審效力。

參考來源:

  1. 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獻中心《晚清司法制度變革研究》
  2. 中國法院博物館《近代司法機構沿革史料彙編》
  3. 最高人民法院官網司法改革白皮書

網絡擴展解釋

“大審法庭”一詞在不同曆史背景下有兩種主要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1. 中世紀威爾士的國王大審法庭
    由亨利八世設立,旨在解決威爾士司法治理不力的問題。其職能包括:

    • 獨立于倫敦國王法庭,可審理民事、刑事及衡平法訴訟;
    • 通過巡回審判規範司法程式,強化治理;
    • 1542年《國王領地與威爾士公國條例》正式确立其法律地位。
  2. 中國明代的大審制度
    屬于特殊司法審查機制,特點為:

    • 每五年由司禮太監會同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審理重大刑獄;
    • 始于成化十七年(1481年),後成為定例;
    • 成語“大審”引申為“嚴厲審查”,強調徹底性。
  3. 現代法庭的基礎含義
    廣義上指審理案件的場所或程式,包含法官、檢察官、辯護律師等角色,涵蓋庭審、辯論、判決等環節。

建議結合具體曆史或法律語境使用該詞。如需更完整的制度細節,可查閱《國王領地與威爾士公國條例》或《明史·刑法志》等原始文獻。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半自動跟蹤貝塞默爾氏轉化器波尖不溶性單層二極管放大器富集鈾鋼絲矯正機公用塊骨胳論緩瀉丸甲氧甲酰緊張症型癡呆脊柱彎度計絕熱條件可靠性測定試驗名譽木闆目的字冗餘運算軟件盜版乳酪素生後生長屬性檢索同步子輻射統計錯誤外事服務單位未定型麻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