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ormed action
expression; diction; language; wording
【法】 word
way; fashion; pattern; system
【計】 action; M; mode
【醫】 mode; modus
【經】 mode; modus; tool
fix; moor; peg; rivet; root; secure; tackle
【計】 lock-up
【化】 anchorage
【醫】 fix; fixation; fixing; fixity; immobilize; lock
action; law; lawsuit; litigate; litigation; suit
【經】 litigation
在漢英法律語境中,“措辭方式固定的訴訟”主要指訴訟文書中必須使用特定、标準化法律術語和表達格式的法律程式要求。其核心在于确保法律文件的嚴謹性、可識别性和程式正當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标準化法律語言 (Standardized Legal Terminology)
指在起訴狀、答辯狀、判決書等法律文書中,必須使用行業認可、含義明确的專業術語。例如,“原告”(Plaintiff)、“被告”(Defendant)、“案由”(Cause of Action)等詞彙不可隨意替換。這種固定措辭源于法律體系的嚴謹性要求,避免歧義導緻程式無效。
來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Term of Art" 條目。
格式強制性 (Mandatory Format)
法律文書需遵循法定模闆,如民事起訴狀需包含當事人信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等固定模塊,且各部分表述需符合司法解釋。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1條明确規定了起訴狀必備内容。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1條(全國人大官網)。
程式正當性保障
固定措辭确保訴訟參與方(如法院、當事人)對文書内容的理解一緻,避免因表述模糊引發程式争議。例如,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FRCP Rule 8)要求訴狀需以"簡明直接陳述"(plain statement)提出訴求。
來源: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 Rule 8(a)(2)。
司法效率提升
标準化文書便于法院快速識别案件性質與争議焦點。如英國訴訟中"Particulars of Claim"(索賠明細)必須按固定結構列明事實依據,否則可能被駁回。
來源:Civil Procedure Rules (CPR), Part 16.4 (UK)。
“訴稱”與“辯稱”的固定對應
中文訴訟文書中,“原告訴稱”需譯為"Plaintiff alleges",而非"Plaintiff says";
“被告辯稱”對應"Defendant contends",體現法律動作的正式性。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allege" 與 "contend" 詞條釋義。
管轄權聲明的格式要求
美國訴狀中必須包含短語"This Court has jurisdiction…",否則可能因不符合《聯邦規則》被駁回。
來源:FRCP Rule 8(a)(1), 28 U.S.C. § 1332。
中文術語 | 英文對應 | 法律場景示例 |
---|---|---|
措辭方式固定 | Fixed/Standardized Wording | 訴狀中必須使用"Prayer for Relief"(救濟請求) |
訴訟文書 | Pleadings/Legal Instruments | 起訴狀(Complaint)、答辯狀(Answer) |
法定表述 | Statutory Language | 判決書引用法條需原文複述 |
法律語言學權威觀點
學者Tiersma指出,法律文書中的固定措辭(如"HEREBY","WHEREFORE")是"儀式性語言"(ritual language),具有宣告法律行為效力的功能。
來源:Tiersma, P. (1999). Legal Languag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pp. 76-82。
中國司法實踐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文書樣式》明确規定文書用語規範,如“判決如下”必須置于裁判結果前,不得改寫。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文書樣式》(法發〔2016〕21號)。
根據多個權威法律來源,“訴訟”作為法律術語的措辭方式具有固定性,其定義和内涵在不同語境下高度統一。以下是綜合分析:
訴訟是指糾紛當事人通過司法程式解決争議的法律行為,核心特征包括:
該術語的固定措辭源自漢語構詞特征:
應用場景 | 固定措辭示例 | 來源依據 |
---|---|---|
法律文書 |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
程式分類 | "民事訴訟/刑事訴訟" | |
權利表述 | "行使訴訟權利" |
該術語的固定性源于其法律行為屬性,如《民法典》第188條明确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相關法律條文均采用标準化表述。如需了解具體訴訟程式,可查閱《民事訴訟法》等專門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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