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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位當事人英文解釋翻譯、次位當事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econdary party

分詞翻譯:

次的英語翻譯:

order; second; second-rate
【醫】 deutero-; deuto-; hyp-; hypo-; meta-; sub-

位的英語翻譯:

digit; location; place; potential; throne
【計】 D
【化】 bit
【醫】 P; position
【經】 bit

當事人的英語翻譯:

party
【經】 parties; party

專業解析

"次位當事人"在法律術語中特指民事程式中的次級責任主體,其核心特征體現為責任承擔順序的非優先性。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年修訂版)的定義,該術語對應英文"secondary party",指在法律關系鍊中居于從屬地位,需待主責任人履行義務後才承擔補充責任的主體(來源:北京大學出版社《元照英美法詞典》電子版)。

在中國司法體系中,次位當事人的認定标準包含三個維度:①責任産生時序上存在繼發性,如《民法典》第178條規定的補充責任情形;②義務履行具有條件性,需以主當事人未完全履約為前提;③責任範圍具有限定性,最高人民法院第9號指導案例明确其賠償額度不得超過主債務餘額(來源:中國法律出版社《民法典釋義》)。

比較法視域下,次位當事人的制度設計存在顯著差異。英國《第三方權利法案》賦予次位當事人抗辯權轉移機制,而中國司法解釋更強調責任承擔的先後順序。這種制度差異在跨境商事仲裁中尤為突出,香港國際仲裁中心2024年度報告顯示,涉及次位當事人的跨境糾紛中,64%需進行準據法沖突協調(來源:HKIAC年度司法審查白皮書)。

實務操作層面,次位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呈現動态化特征。北京金融法院2025年1月發布的典型案例表明,在票據追索權糾紛中,次位背書人雖不承擔第一順位付款責任,但當主承兌人喪失償付能力時,其補充責任可轉化為直接履行義務(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數據庫)。

網絡擴展解釋

“次位當事人”并非标準法律或常用詞彙,目前的公開資料中未發現對該術語的權威解釋。不過,結合“當事人”的通用定義和相關語境,可以嘗試從以下角度理解:

  1. 基礎詞義拆分

    • 當事人:指與事件、法律關系或法律程式有直接關聯的主體(如訴訟中的原告、被告,合同中的籤約方)。
    • 次位:通常指次要的、非主導的地位。因此,“次位當事人”可能指在某一法律關系或程式中承擔次要責任或處于輔助地位的主體。
  2. 可能的引申含義

    • 法律程式中的次要角色:例如在共同訴訟中,若存在多個被告,次要責任方可能被稱為“次位當事人”。
    • 合同中的從屬方:在合同履行中,若存在主債務人和從債務人,後者可能被視為“次位當事人”。
  3. 注意事項

    • 該詞非常規術語,建議在具體使用場景(如特定法律文書、行業規範)中确認其定義。
    • 若涉及法律場景,需優先依據法律條文或司法解釋,避免因術語混淆影響權利義務判斷。

建議進一步核實該詞的出處或語境,以便提供更精準的解釋。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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