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learance notice; clearing notice
leave a port
【經】 clear a port
advice note; notice
【化】 note; notice
【經】 advice; notification
在漢英詞典及航運實務中,“出港通知書”(Port Clearance Notice)指船舶或航空器完成海關、邊防、檢驗檢疫等手續後,由港口/機場管理部門籤發的正式離港許可文件。該文件證明運輸工具已完成離港前所有法定程式,具備合法航行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第二十一條,港口經營人需憑相關部門的放行文件辦理出港手續。國際海事組織(IMO)《便利國際海上運輸公約》将其定義為“船舶離港前提交的最終合規确認書”(FAL Form 5)。
文件核心内容包括:
國際航運協會(ICS)術語庫指出,該文件需隨附電子艙單(e-Manifest)作為數字化憑證。實際操作中,貨代企業需依據《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20)DDP條款确認責任終止節點。
"出港通知書"是海事管理部門或相關機構向船舶方籤發的正式文書,用于告知其離港前必須滿足的法定要求和程式。具體解釋如下:
核心定義 該文件屬于行政通知書範疇,主要目的是通過書面形式明确告知船舶方必須完成的離港手續。參照對"通知書"的解釋,這類文書具有法律效力,既是程式性指引,也是責任劃分依據。
核心内容 根據的樣本,通知書通常包含:
法律屬性 兼具"行政許可告知"和"行政警示"雙重性質:既告知船舶方獲得許可的途徑,也明确違反規定的法律後果。如所述,這類通知書屬于"正式警告或告知書"範疇,具有法律約束力。
實務應用 在航運實踐中,該文件是港口國監管(PSC)的重要環節,涉及船舶適航性驗證、貨物裝載合規性審查等國際海事公約要求。未取得有效出港通知書擅自離港,可能面臨扣押船舶、罰款等行政處罰。
注:具體格式和要求可能因港口所在國家/地區的法規差異而不同,實際操作中需以當地海事管理機構最新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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