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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割性英文解釋翻譯、不可分割性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inalienability

分詞翻譯:

不可的英語翻譯:

cannot

分割的英語翻譯:

branch; dismember; partition; segment; segmentation
【計】 deleave; fragmenting; partitioning; sectioning; seg
【化】 breaking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不可分割性”的核心釋義及跨領域應用如下:

一、術語定義與詞源 “不可分割性”對應英文術語“indivisibility”,指事物或權利因其内在屬性無法被分離、拆解或部分享有的特性。該概念源于拉丁語 indivisibilis(in- “不” + divisibilis “可分割”),在哲學、法律、數學等領域具有基礎性意義。

二、法律領域的權威解釋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1948)第30條明确聲明人權具有不可分割性:“本宣言的任何條文不得解釋為默許任何國家、集團或個人有權進行任何旨在破壞本宣言所載的任何權利和自由的活動。” 這确立了公民權利、政治權利與經濟文化權利的相互依存關系:

三、數學與邏輯學定義 在集合論中,不可分割性體現為“非空集合不存在真劃分” 的特性。形式化定義為: $$forall S eq emptyset, exists {A,B} text{ s.t. } A cup B = S land A cap B = emptyset land A,B eq emptyset$$ 此性質見于質數(無法分解為非平凡因子)及拓撲學中的連通空間概念。

四、哲學與政治學延伸 萊布尼茨在《單子論》(1714)提出宇宙由不可分割的“單子”(monads)構成,強調實在的終極單元性。現代主權理論中,國家主權不可分割性體現為:

五、經濟學應用場景 公共物品理論(Samuelson, 1954)指出國防等物品具有消費不可分割性:一國公民無法單獨享有或排除他人受益,必須整體供給。公式表達為: $$forall i,j in I, , x_i = x_j = X$$ ($I$為全體消費者集合,$X$為公共物品總量)


權威參考來源

  1.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indivisibility" 詞源釋義
  2.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官方文本
  3. Principles of Mathematical Analysis (Rudin, 1976)
  4. 《西方哲學史》(羅素,1945)萊布尼茨章節
  5. Economics (Samuelson & Nordhaus, 2010) 公共物品模型

網絡擴展解釋

“不可分割性”是一個多領域術語,其含義因應用場景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領域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不可分割性指事物作為整體存在,不能被分割或拆開的屬性。這一概念強調事物的完整性,常見于哲學、社會學等領域的讨論。例如:


二、法律領域(擔保物權)

在《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擔保物權的不可分性是核心特征,體現為:

  1. 擔保財産整體性
    即使擔保財産被分割、部分滅失或轉讓,債權人仍可就全部財産行使權利。

  2. 債權完整性
    債權被分割或部分清償時,擔保物權效力不受影響,債權人仍可主張全部債權。

  3. 典型場景
    例如抵押物分割後,抵押人不得以部分財産價值抵消債務,抵押權人仍可追索全部抵押物。


三、政治與地理應用

該詞常用于強調國家主權或領土完整,例如:


四、經濟學中的延伸

在經濟學領域,“供給的不可分割性”指供給與需求互為依存關系,沒有有效供給則無法形成有效需求。


總結與用法

如需更詳細的法律條款或不同領域案例,可參考相關網頁原文。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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