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國家的法律英文解釋翻譯、超國家的法律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upernational law
分詞翻譯:
超的英語翻譯:
exceed; go beyond; overtake
【計】 hyperactive
【醫】 per-; ultra-
國家的英語翻譯:
country; nation; nationality; soil; state
【經】 state
法律的英語翻譯: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醫】 law
專業解析
"超國家的法律"(Supranational Law)是指淩駕于單一國家主權之上的法律體系,其效力直接適用于成員國境内的公民、機構及政府主體。這類法律框架通常由多個主權國家通過條約或協議共同建立,旨在協調跨國事務并限制成員國在特定領域的立法自主權。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該術語對應英文表述為"supranational law",其中"supra-"源自拉丁語,意為"超越",強調法律層級的優先性。其核心特征包括:
- 直接效力原則:無需成員國二次立法轉化即可生效,例如歐盟法規(Regulations);
- 優先適用性:當與國内法沖突時,超國家法律優先執行,典型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領海主權的界定;
- 司法審查機制:通過國際法院或區域性司法機構(如歐洲法院)保障法律實施。
當前最具代表性的實踐是歐盟法律體系。根據《裡斯本條約》第288條,歐盟法規對全體成員國具有強制約束力,成員國法院必須優先援引歐盟法律條文審理相關案件。這一機制有效協調了歐洲單一市場内的貿易規則和人員流動規範。
權威參考文獻:
- 歐盟法律基礎文件(EUR-Lex數據庫)
-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6條"條約必須遵守"原則
- 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國家責任條款草案》
網絡擴展解釋
“超國家的法律”(Supranational Law)是指一種超越單一國家主權範圍、由多國共同制定并具有優先適用性的法律體系。其核心特征和解釋如下:
1.起源與定義
- 起源:超國家法源于20世紀中葉的歐洲一體化進程,是歐洲國家通過建立共同體(如歐盟)形成的法律體系。
- 定義:它“跳出一國範圍,由多國共同遵守,且優先于國内法適用”,既不同于傳統國際法(國家間協議),也不同于國内法。
2.核心特征
- 超越國家主權:法律規則直接約束成員國及其公民,無需通過國内立法轉化(如歐盟法規可直接在成員國生效)。
- 優先適用性:當與成員國國内法沖突時,超國家法優先適用。
- 獨立決策機制:由獨立于成員國政府的機構(如歐盟委員會、歐洲法院)制定和執行法律。
3.與國際法的區别
- 效力層級:國際法依賴國家自願遵守,而超國家法具有強制約束力,甚至可直接調整個人權利與義務。
- 執行機制:超國家法擁有獨立司法機構(如歐洲法院),可直接裁決成員國或個人的違法行為。
4.典型例子
- 歐盟法:最典型的超國家法體系,其法律(如《裡斯本條約》)對成員國具有直接效力和優先性。
- 其他案例:某些區域一體化組織(如非洲聯盟)也在探索類似法律框架,但成熟度不及歐盟。
5.争議與意義
- 争議:可能削弱國家主權,引發成員國與超國家機構間的權力博弈(如英國脫歐部分源于對歐盟法主權的擔憂)。
- 意義:推動區域合作與法律融合,為解決全球性問題(如氣候變化、貿易争端)提供新範式。
超國家法是主權國家讓渡部分立法權形成的特殊法律體系,以歐盟法為典型代表,其核心在于“超越”與“優先”,既是區域一體化的産物,也重塑了傳統國際法秩序。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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