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work overtime
exceed; excess; overrun; preponderate over; surpass
【醫】 hyper-
【經】 overbalance
advise; compasses; dividers; gauge; plan; rule
【醫】 gage; gauge
time; timing
【計】 clocking
【化】 timing
among; between; separate; sow discord; space
【化】 meta-
【醫】 dia-; inter-; meta-
job; work; employment; labour; pursuit; task
【醫】 ergo-
【經】 job; operations; task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超過規定時間的工作"對應的核心概念為"overtime work",指勞動者在法定或合同約定工時之外繼續從事勞動的行為。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該詞條解釋包含三個維度:
一、法律定義層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标準工時制為每日8小時、每周40小時,超出部分屬于延長工作時間。該法第四十四條同時規定,工作日加班工資不低于1.5倍,休息日2倍,法定節假日3倍。
二、國際勞動标準 國際勞工組織(ILO)第1號公約将每日工時上限設定為8小時,周工時48小時。世界衛生組織2022年研究報告指出,每周超55小時工作将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該标準已被納入多國立法。
三、實務操作規範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4年發布的典型案例,企業實施特殊工時制需經行政審批,綜合計算周期内總工時不得突破法定标準。該解釋與《牛津法律術語詞典》中"compensatory time off"(調休)條款形成對應關系。
超過規定時間的工作,通常稱為“超時工作”或“延長工作時間”,指勞動者在法定或約定的勞動時間之外繼續工作。以下是詳細解釋:
根據《勞動法》規定,我國實行标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部分法規調整為40小時)。若超過這一限制,則屬于超時工作。此外,每月法定工作時間為20.83天(約166.64小時),超出部分需按150%支付加班費。
超時工作若未經勞動者同意或超出法定限制,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可要求: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款或案例,可參考、5、8、10的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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