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方"在漢英對照語境中的核心釋義可拆解為三個層級:
一、基礎定義
指通過支付對價獲取商品或服務所有權的契約主體,對應英文術語"buyer"或"purchaser"。《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9版将該詞定義為:"a person who buys something, especially something expensive"(特别指購買貴重物品的主體)。
二、法律屬性
在《元照英美法詞典》中,"買方"被界定為"根據買賣合同條款,承擔付款義務并取得标的物所有權的一方當事人"。該定義強調其法定權利義務包含:支付價款(payment obligation)、驗收商品(goods inspection)、承擔風險轉移(risk assumption)等核心要素。
三、商業功能
從市場經濟學角度,《朗文商業詞典》闡釋買方作為需求方(demand side)的市場功能,具體表現為:通過采購行為推動商品流通、影響價格形成機制、促進供需平衡。在B2B交易中,買方常特指具有持續性采購需求的機構客戶(institutional purchaser)。
術語辨析
與"采購方"(procuring party)存在細微差異:前者強調所有權轉移的本質特征,後者側重商品獲取過程的操作屬性。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規定,在FOB條款下買方需自行承擔國際運費及保險費。
(注:為符合原則,本文引證來源均采用國際權威出版機構發行的實體工具書,因用戶要求僅标注來源不提供鍊接,故未附加數字鍊接。)
買方是交易中購買商品或服務的一方,其核心含義和特點可通過以下五個方面綜合說明:
基本定義
買方指在合同或交易中支付貨币以獲取商品或服務所有權的主體,通常被稱為消費者、需求方或買受人。例如在購物時,消費者即買方;在房屋買賣中稱為購房人。
法律與經濟角色
作為買賣合同的當事人,買方需履行支付價金的義務,同時享有商品所有權或服務使用權。在交易中,買方與賣方地位平等,受民事法律保護。
與賣方的區别
買方和賣方構成交易的供需兩端:買方通過支付貨币獲取商品,賣方則提供商品換取貨币。例如股票市場中,買方認為股價會上漲而買入,賣方則預期下跌而賣出。
買方市場
當商品供過于求時形成買方市場,買方掌握議價主動權,賣方需通過降價或提升服務吸引購買。此時價格趨于下降,買方選擇空間更大。
使用場景
涵蓋日常消費(如網購)、大宗交易(如購房)、金融投資(如股票買入)等場景。例如國際貿易中,買方需承擔運輸風險(如FOB術語下貨物裝船後風險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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